weixi(第三章 夏商周时代(15)——周朝制度)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次
5.周朝制度
从社会结构看,分为四个阶层(如下):
国王——贵族(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庶人)——奴隶(顽民)
国王(天子)高高在上,处于金字塔的顶尖,最为尊贵。
第二层是贵族,包括诸侯(封国国君)、卿(政府高级官员)、大夫(政府次高级官员)、士(武官)。
第三层是平民,即自由民,被称为“庶人”。
最底层的是奴隶,一般指商王朝遗民,以及其他被征服的部落或俘虏。
任何国家的奴隶生活都是堪称“地狱”般地悲惨,周朝也不例外。他们和骡马畜生没什么区别,成为了人类中最不像人类的动物,身体、生命和财物都没有保障。
阶级间的鸿沟,不但是绝对的,也是庄严的,不允许逾越。这是周王朝从商王朝继承下来的事物之一。周朝政府除了用法律控制这种形态外,还特别制作礼教——若干世纪后,核心就变成了以“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名曰“三纲”的严格等级制度。
三纲本身并不具备什么法理,而是人们对于社会秩序规律的一种普遍认识。用礼仪教化的方法,以分别贵贱,使贵族永远是贵族,平民永远是平民,奴隶永远是奴隶。如果不安分守己,企图逾越已定的界限,不但违反了法律,要受到严厉制裁,同时也违反了礼教,要被世人所不齿。
在这种社会基础上,周王朝创立了它的封建制度系统。其中分封制是政治制度,宗法制是社会制度,井田制是经济制度,礼乐制是文化制度。这些制度互相依存、互为补充,一起构成了周朝的统治体系,对周朝的政治稳定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周朝制度
政治上——分封制
社会上——宗法制
经济上——井田制
文化上——礼乐制
(1)分封制
西周的分封,在武王时即已启动,但大规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康王时期。周公在平定三监之乱后,鉴于管叔、蔡叔的忤逆作乱而“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开创了西周的分封制。
基本形态是由国家元首分封宗亲贵族到各地建立封国,通过“层级承包”,统治平民和镇压奴隶。(备注:封土建国的制度始于陶唐、虞夏之际,夏商亦有分封,但周代与夏商的分封有显著之别。周代的分封是建立在“亲亲”原则之上,以宗法制为保障,按照血缘关系远近,层层分封的。)
【打个形象的比喻:周王(天子)是“总包”商,总工程是“天下”蛋糕。“总包”拿下天下后,将具体开发工作又分给了一个个兄弟、儿子等宗亲打理的“分公司”,也就是诸侯们。诸侯们承包“邦国”,但分公司的负责人也不干活,具体工作要靠一个个“包工头”,也就是大夫来进行执行。大夫承包“采邑”,也就是“家”。大夫们再往下分给家臣,也就是“士”。“士”作为基层公务员(办事员),只有贵族身份,没有爵位,也没有领地和治权,有权利(祭祀权、参政权、从军权)和食田(拥有某块田地的赋税),相当于现代的知识分子和白领阶层,控制最底层的平民老百姓。】
周王以首都为中心,沿着渭河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块广大的土地,成为“王畿”,由国王直接统治。而把王畿以外的土地全部分封。封国的面积一般很小(跟现在东部的县、乡(镇)差不多),二三十个封国联合在一起,也没有王畿大。诸封国像群星捧月一样,环绕拱卫着王畿。
封国君主在所封的土地上握有政治、经济、军事等大权,对封地上的平民奴隶,具有绝对的自治权力;对国王则每年定期进京觐见,用进贡代替赋税。
【一般离王都越近,朝拜越勤、贡献越重,反之则越少越轻。王畿内的采邑主跟天子天天见,要提供日祭的物品;诸侯一年朝拜一次,提供天子月祀的物品;戎狄等只要承认天子的天下共主地位,一生朝拜一次并带些特产就行。】
一旦中央政府征兵作战或随王祭祀时,封国君主有率领部属军队听候调遣的义务。他们绝大多数是宗亲,少数是功臣官员。还有一部分的部落,因为政治上原因,不能被征服或消灭,他们的酋长就被封赏一个不费一文钱的爵位,安抚不要捣乱。
从此,“部落”一词逐渐消失,都变成了封国。其实,周朝之前,封国跟部落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一个简陋的土屋土墙的小院子,就是封国国君的皇宫。
封国地位虽然平等,谁也管不了谁,垂直管辖于中央。但封国面积大小不等,国君爵位也有高低。爵位,算是周王朝新生事物之一。按照古文献记载,共分为五级:公、侯、伯、子、男。当时总称所有的国君为诸侯,即很多侯爵之意。五级之下,又有第六级“附庸”,附庸土地更小,不属于中央政府,而属于周边封国,不能直接跟周天子打交道,不算天子之臣。详情见下表:
等级 | 爵别 | 法定面积 | 实例 | |
第一级 | 公爵国 | 50平方公里 | 宋国、陈国、杞国、齐国 | |
第二级 | 侯爵国 | 晋国、燕国 | ||
第三级 | 伯爵国 | 35平方公里 | 郑国、申国、卫国、曹国 | |
第四级 | 子爵国 | 25平方公里 | 莒jǔ国、楚国、祝国、温国、滑国 | |
第五级 | 男爵国 | 许国、蔣国 | ||
第六级 | 附庸国 | 不满25平方公里 | 极国、鄣国 |
这种“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即封土建邦制度,在周朝获得完善,终结于秦政。在西周中后期的版图上形成了姬姓诸侯与异姓诸侯交错并列,异姓诸侯与地方土著杂居相间的格局。
但是在那个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时代,“封建”制度的伟大之处,在于突破了当时人们的想象,通过“分权”(分配资源),将当时松散的个体组成了一个能够产生合力的整体。
不过因为封邦内部自治,天子作为天下共主存在,对封邦内部事务没有管辖权力,每一层级都是单线的,诸侯之间也没有义务关系,所以“封建”必然是割据的,同时也必然与专制对立,天子根本没有能力对天下进行专制。之后,随着周王室的衰弱和诸侯的强大,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最终导致了春秋战国之际诸侯争霸、列国纷争的局面。
(2)宗法制
封建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权力的继承。以往,实行诸子均分制度。父亲遗留下的财产,每一个儿子都有一份。但父亲遗留下来的如果是一个不能均分的宝座或世袭爵位,只能有一个儿子继承时,问题就发生了。必须有适当的方法解决,才能保证国家或家族的完整。否则,极可能爆发一次骨肉残杀,进而导致国家和家族崩溃。
周王朝采取的解决办法是宗法制度,即嫡子继承制度,和分封制一起构成西周社会的两大基石。基本设计:以母亲的身份和出生的先后,把所有儿子划分为“嫡”“庶”。妻(正配)生的儿子称为“嫡”子,按年龄大小排序为嫡长子、嫡次子等;妾(侧室)生的儿子称为“庶”子,所有妾生的庶子按年龄顺序排为庶长子、庶次子、庶三子等。详见下表:
妻妾 | 普通称谓 | 宗法称谓 | 继承 |
正妻 | 五哥(13岁) | 嫡长子 | 嫡子 |
八哥(10岁) | 嫡次子 | ||
...... | ...... | ||
妾一 | 二哥(18岁) | 庶次子 | 庶子 |
六哥(12岁) | 庶四子 | ||
妾二 | 大哥(22岁) | 庶长子 | |
三哥(15岁) | 庶三子 | ||
妾N | ...... | ...... |
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法定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庶子即使比嫡长子年龄大、才能强,都不能继承。换个通俗的说法,哪怕嫡长子是一个白痴或神经病,宝座也只有他的屁股可以坐。归纳起来,这个继承法案就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假如嫡长子死了,则由嫡长子的嫡长子(嫡长孙)继承。所有庶子不能问津,即使同胞嫡次子也不能问津,除非嫡长子无后。
嫡长子继承之后,嫡子是“大宗”,庶子是“小宗”,二者之间是“本根”与“枝叶”的等级从属关系,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受到大宗的支配和制约。与嫡长子世袭制相适应,大宗永不迁祖。大宗与小宗之间至五世之后,便成为疏远的族属。小宗越裂变越多,血脉越稀薄。
不过,庶子并不是被逐出家门,他们仍可以得到次于宝座的爵位。
嫡庶关系位置(如下表)
第一代 | 第二代 | 第三代 | 第四代 | 第五代 | 第六代 | 第七代 |
大宗(嫡子)国王 | 大宗(嫡子)国王 | 大宗(嫡子)国王 | 大宗(嫡子)国王 | 大宗(嫡子)国王 | 大宗(嫡子)国王 | 大宗(嫡子)国王 |
小宗(庶子) 公爵 | 大宗(嫡子)公爵 | 大宗(嫡子)公爵 | 大宗(嫡子)公爵 | 大宗(嫡子)公爵 | 大宗(嫡子)公爵 | |
小宗(庶子) 侯爵 | 大宗(嫡子) 侯爵 | 大宗(嫡子) 侯爵 | 大宗(嫡子) 侯爵 | 大宗(嫡子) 侯爵 | ||
小宗(庶子) 伯爵 | 大宗(嫡子) 伯爵 | 大宗(嫡子) 伯爵 | 大宗(嫡子) 伯爵 | |||
小宗(庶子) 子爵 | 大宗(嫡子) 子爵 | 大宗(嫡子) 子爵 | ||||
小宗(庶子) 男爵 | 大宗(嫡子) 男爵 | |||||
小宗(庶子) 平民 |
这种制度最大功能是为继承顺序提供一个可行的标准。所有获封的贵族,都是宗法制的担纲者。此后,被历代王朝接受,一直到清亡才跟着逐渐消灭。它虽然不能根绝阴谋、流血和战争,但至少已成功阻止或避免更多次的阴谋、流血和战争。
而且,其对后世的影响更为深远。伟人提到的“中国男女,普遍要受四种有体系的权力支配,即:一是政权(从中央到地方县乡的国家系统);二是族权(由宗祠、支祠以支家长的家族系统);三是神权(由鬼神系统支配,如玉皇上帝以及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以及阎罗、城隍庙王、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四是夫权(主要针对女子,除受前三种权力支配,还受到男子的支配)。”批判的就是这些封建宗法思想的糟粕余毒,像四条极大的枷锁束缚了中国人民千年。今天,在一些地方还有零星表现,比如某些习俗家里来客人,妇女不上桌;族长对家族宗祠事务还有较大的影响力等。
(3)井田制
井田制是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
西周时期田地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伴随着分封和宗法的过程中形成的。
井田属于周天子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各级受封的贵族名义上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可以世代继承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要向周天子交纳贡赋。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庶民和奴隶集体耕种。可耕种的土地划分为诸多“井”的单位,每个单元划分为九块,八家共一“井”,每家分一块私田,八家共耕一块公田,每三年会重新调整一次土地分配。公田上的收获是贵族的主要收入,同时也用于祭祀,因此又获得一种宗教属性,以井田制来象征礼法秩序。
距离城市较近,土壤肥沃的地属于公地,产粮上交于贵族;边缘贫瘠之地属于私地,私地产粮归庶人和奴隶私有。耕种的时候必须先耕作公田,然后才能耕种私田。
直到春秋晚期,因为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井田制逐渐瓦解。至秦得天下后,除井田,民得买卖,井田制才算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
(4)礼乐制
礼乐虽在夏商时期已经出现,但直到周朝才得以完善。(从历史长河中看)三代之礼的关系是“损益”承接关系,即有所减损或增益,这是孔子论断,可谓公断。但单从三代看,还是有显著的变化的。周人在革殷商之命后,继而革殷商之礼,中间有个巨大的变革就是周公“制礼作乐”。
前面已经讲述过,礼乐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并加强统治。
中国之所以称为“礼义之邦”,大概也与“周公制礼作乐”分不开的。
史书记载,周公总结夏、商灭亡的经验教训时,对天命思想进行了深刻反思。周人已经认识到“天命无常”,转移的基点在于“德”,民心所系。于是,他提出了“敬德保民”的思想,将殷人重神事(祭祀)转移到重人事(民生)上来。同时,对礼乐进行新的定义和规范,用礼乐制度来巩固周人之德。比如从礼的层面对人进行划分,形成等级社会标志;乐则成了一种待遇,不同阶级用不同的乐器。在每一次礼乐程式上,礼法秩序传承着历史,表达着天意、尊卑,促使西周统治的正当性获得不断重申。
当然,万事有利有弊。周礼在带给中国人礼仪、秩序、和谐、稳定的同时,也给中国人带来了诸多弊病,如尊卑贵贱的等级让中国人很难形成现代“平等”思想,长期积累使中国人存有严重的顺从心理,甚至养成对权威和权力的迷信乃至盲目崇拜,不利于发挥个性和改变思想。而过于专注人伦和政治,缺乏科学精神;以人治国重德治,而缺乏法治观念,潜规则盛行;过分强调家族、家庭本位思想而不顾国家利益及公共利益,只讲私德不讲公德;待人接物讲面子,繁文缛节、虚假客套,说话拐弯抹角等等,这一切又都使中国社会难以真正迈进现代社会。
总之,不管一个中国人是不是了解周朝历史、喜不喜欢周公制礼作乐所奠定的中华文化基调,他总归是深受周礼影响的,当然也许他自己根本意识不到这点,这就是“只缘身在此山中”。仿照成语“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例子,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中国“成也周礼,败也周礼”。(读《万历十五年》有感)
此外,周人的官僚制度更加完备,贵族教育也有了很大发展,比如六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