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业家居装修装饰时尚门户网站
首页 >> 商业资讯

weixi(第三章 夏商周时代(15)——周朝制度)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

5.周朝制度

从社会结构看,分为四个阶层(如下):

国王——贵族(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庶人)——奴隶(顽民)

国王(天子)高高在上,处于金字塔的顶尖,最为尊贵。

第二层是贵族,包括诸侯(封国国君)、卿(政府高级官员)、大夫(政府次高级官员)、士(武官)。

第三层是平民,即自由民,被称为“庶人”。

最底层的是奴隶,一般指商王朝遗民,以及其他被征服的部落或俘虏。

任何国家的奴隶生活都是堪称“地狱”般地悲惨,周朝也不例外。他们和骡马畜生没什么区别,成为了人类中最不像人类的动物,身体、生命和财物都没有保障。

阶级间的鸿沟,不但是绝对的,也是庄严的,不允许逾越。这是周王朝从商王朝继承下来的事物之一。周朝政府除了用法律控制这种形态外,还特别制作礼教——若干世纪后,核心就变成了以“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名曰“三纲”的严格等级制度。

三纲本身并不具备什么法理,而是人们对于社会秩序规律的一种普遍认识。用礼仪教化的方法,以分别贵贱,使贵族永远是贵族,平民永远是平民,奴隶永远是奴隶。如果不安分守己,企图逾越已定的界限,不但违反了法律,要受到严厉制裁,同时也违反了礼教,要被世人所不齿。

在这种社会基础上,周王朝创立了它的封建制度系统。其中分封制是政治制度,宗法制是社会制度,井田制是经济制度,礼乐制是文化制度。这些制度互相依存、互为补充,一起构成了周朝的统治体系,对周朝的政治稳定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周朝制度

政治上——分封制

社会上——宗法制

经济上——井田制

文化上——礼乐制

(1)分封制

西周的分封,在武王时即已启动,但大规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康王时期。周公在平定三监之乱后,鉴于管叔、蔡叔的忤逆作乱而“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开创了西周的分封制。

基本形态是由国家元首分封宗亲贵族到各地建立封国,通过“层级承包”,统治平民和镇压奴隶。(备注:封土建国的制度始于陶唐、虞夏之际,夏商亦有分封,但周代与夏商的分封有显著之别。周代的分封是建立在“亲亲”原则之上,以宗法制为保障,按照血缘关系远近,层层分封的。)

【打个形象的比喻:周王(天子)是“总包”商,总工程是“天下”蛋糕。“总包”拿下天下后,将具体开发工作又分给了一个个兄弟、儿子等宗亲打理的“分公司”,也就是诸侯们。诸侯们承包“邦国”,但分公司的负责人也不干活,具体工作要靠一个个“包工头”,也就是大夫来进行执行。大夫承包“采邑”,也就是“家”。大夫们再往下分给家臣,也就是“士”。“士”作为基层公务员(办事员),只有贵族身份,没有爵位,也没有领地和治权,有权利(祭祀权、参政权、从军权)和食田(拥有某块田地的赋税),相当于现代的知识分子和白领阶层,控制最底层的平民老百姓。】

周王以首都为中心,沿着渭河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块广大的土地,成为“王畿”,由国王直接统治。而把王畿以外的土地全部分封。封国的面积一般很小(跟现在东部的县、乡(镇)差不多),二三十个封国联合在一起,也没有王畿大。诸封国像群星捧月一样,环绕拱卫着王畿。

封国君主在所封的土地上握有政治、经济、军事等大权,对封地上的平民奴隶,具有绝对的自治权力;对国王则每年定期进京觐见,用进贡代替赋税。

【一般离王都越近,朝拜越勤、贡献越重,反之则越少越轻。王畿内的采邑主跟天子天天见,要提供日祭的物品;诸侯一年朝拜一次,提供天子月祀的物品;戎狄等只要承认天子的天下共主地位,一生朝拜一次并带些特产就行。】

一旦中央政府征兵作战或随王祭祀时,封国君主有率领部属军队听候调遣的义务。他们绝大多数是宗亲,少数是功臣官员。还有一部分的部落,因为政治上原因,不能被征服或消灭,他们的酋长就被封赏一个不费一文钱的爵位,安抚不要捣乱。

从此,“部落”一词逐渐消失,都变成了封国。其实,周朝之前,封国跟部落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一个简陋的土屋土墙的小院子,就是封国国君的皇宫。

封国地位虽然平等,谁也管不了谁,垂直管辖于中央。但封国面积大小不等,国君爵位也有高低。爵位,算是周王朝新生事物之一。按照古文献记载,共分为五级:公、侯、伯、子、男。当时总称所有的国君为诸侯,即很多侯爵之意。五级之下,又有第六级“附庸”,附庸土地更小,不属于中央政府,而属于周边封国,不能直接跟周天子打交道,不算天子之臣。详情见下表:


等级

爵别

法定面积

实例

第一级

公爵国

50平方公里

宋国、陈国、杞国、齐国

第二级

侯爵国

晋国、燕国

第三级

伯爵国

35平方公里

郑国、申国、卫国、曹国

第四级

子爵国

25平方公里

莒jǔ国、楚国、祝国、温国、滑国

第五级

男爵国

许国、蔣国

第六级

附庸国

不满25平方公里

极国、鄣国

这种“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即封土建邦制度,在周朝获得完善,终结于秦政。在西周中后期的版图上形成了姬姓诸侯与异姓诸侯交错并列,异姓诸侯与地方土著杂居相间的格局。

但是在那个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时代,“封建”制度的伟大之处,在于突破了当时人们的想象,通过“分权”(分配资源),将当时松散的个体组成了一个能够产生合力的整体。

不过因为封邦内部自治,天子作为天下共主存在,对封邦内部事务没有管辖权力,每一层级都是单线的,诸侯之间也没有义务关系,所以“封建”必然是割据的,同时也必然与专制对立,天子根本没有能力对天下进行专制。之后,随着周王室的衰弱和诸侯的强大,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最终导致了春秋战国之际诸侯争霸、列国纷争的局面。

(2)宗法制

封建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权力的继承。以往,实行诸子均分制度。父亲遗留下的财产,每一个儿子都有一份。但父亲遗留下来的如果是一个不能均分的宝座或世袭爵位,只能有一个儿子继承时,问题就发生了。必须有适当的方法解决,才能保证国家或家族的完整。否则,极可能爆发一次骨肉残杀,进而导致国家和家族崩溃。

周王朝采取的解决办法是宗法制度,即嫡子继承制度,和分封制一起构成西周社会的两大基石。基本设计:以母亲的身份和出生的先后,把所有儿子划分为“嫡”“庶”。妻(正配)生的儿子称为“嫡”子,按年龄大小排序为嫡长子、嫡次子等;妾(侧室)生的儿子称为“庶”子,所有妾生的庶子按年龄顺序排为庶长子、庶次子、庶三子等。详见下表:

妻妾

普通称谓

宗法称谓

继承

正妻

五哥(13岁)

嫡长子

嫡子

八哥(10岁)

嫡次子

......

......

妾一

二哥(18岁)

庶次子

庶子

六哥(12岁)

庶四子

妾二

大哥(22岁)

庶长子

三哥(15岁)

庶三子

妾N

......

......

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法定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庶子即使比嫡长子年龄大、才能强,都不能继承。换个通俗的说法,哪怕嫡长子是一个白痴或神经病,宝座也只有他的屁股可以坐。归纳起来,这个继承法案就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假如嫡长子死了,则由嫡长子的嫡长子(嫡长孙)继承。所有庶子不能问津,即使同胞嫡次子也不能问津,除非嫡长子无后。

嫡长子继承之后,嫡子是“大宗”,庶子是“小宗”,二者之间是“本根”与“枝叶”的等级从属关系,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受到大宗的支配和制约。与嫡长子世袭制相适应,大宗永不迁祖。大宗与小宗之间至五世之后,便成为疏远的族属。小宗越裂变越多,血脉越稀薄。

不过,庶子并不是被逐出家门,他们仍可以得到次于宝座的爵位。

嫡庶关系位置(如下表)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第七代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小宗(庶子)

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小宗(庶子)

侯爵

大宗(嫡子)

侯爵

大宗(嫡子)

侯爵

大宗(嫡子)

侯爵

大宗(嫡子)

侯爵




小宗(庶子)

伯爵

大宗(嫡子)

伯爵

大宗(嫡子)

伯爵

大宗(嫡子)

伯爵





小宗(庶子)

子爵

大宗(嫡子)

子爵

大宗(嫡子)

子爵






小宗(庶子)

男爵

大宗(嫡子)

男爵







小宗(庶子)

平民

这种制度最大功能是为继承顺序提供一个可行的标准。所有获封的贵族,都是宗法制的担纲者。此后,被历代王朝接受,一直到清亡才跟着逐渐消灭。它虽然不能根绝阴谋、流血和战争,但至少已成功阻止或避免更多次的阴谋、流血和战争。

而且,其对后世的影响更为深远。伟人提到的“中国男女,普遍要受四种有体系的权力支配,即:一是政权(从中央到地方县乡的国家系统);二是族权(由宗祠、支祠以支家长的家族系统);三是神权(由鬼神系统支配,如玉皇上帝以及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以及阎罗、城隍庙王、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四是夫权(主要针对女子,除受前三种权力支配,还受到男子的支配)。”批判的就是这些封建宗法思想的糟粕余毒,像四条极大的枷锁束缚了中国人民千年。今天,在一些地方还有零星表现,比如某些习俗家里来客人,妇女不上桌;族长对家族宗祠事务还有较大的影响力等。

(3)井田制

井田制是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

西周时期田地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伴随着分封和宗法的过程中形成的。

井田属于周天子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各级受封的贵族名义上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可以世代继承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要向周天子交纳贡赋。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庶民和奴隶集体耕种。可耕种的土地划分为诸多“井”的单位,每个单元划分为九块,八家共一“井”,每家分一块私田,八家共耕一块公田,每三年会重新调整一次土地分配。公田上的收获是贵族的主要收入,同时也用于祭祀,因此又获得一种宗教属性,以井田制来象征礼法秩序。

距离城市较近,土壤肥沃的地属于公地,产粮上交于贵族;边缘贫瘠之地属于私地,私地产粮归庶人和奴隶私有。耕种的时候必须先耕作公田,然后才能耕种私田。

直到春秋晚期,因为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井田制逐渐瓦解。至秦得天下后,除井田,民得买卖,井田制才算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

(4)礼乐制

礼乐虽在夏商时期已经出现,但直到周朝才得以完善。(从历史长河中看)三代之礼的关系是“损益”承接关系,即有所减损或增益,这是孔子论断,可谓公断。但单从三代看,还是有显著的变化的。周人在革殷商之命后,继而革殷商之礼,中间有个巨大的变革就是周公“制礼作乐”。

前面已经讲述过,礼乐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宗法制度并加强统治。

中国之所以称为“礼义之邦”,大概也与“周公制礼作乐”分不开的。

史书记载,周公总结夏、商灭亡的经验教训时,对天命思想进行了深刻反思。周人已经认识到“天命无常”,转移的基点在于“德”,民心所系。于是,他提出了“敬德保民”的思想,将殷人重神事(祭祀)转移到重人事(民生)上来。同时,对礼乐进行新的定义和规范,用礼乐制度来巩固周人之德。比如从礼的层面对人进行划分,形成等级社会标志;乐则成了一种待遇,不同阶级用不同的乐器。在每一次礼乐程式上,礼法秩序传承着历史,表达着天意、尊卑,促使西周统治的正当性获得不断重申。

当然,万事有利有弊。周礼在带给中国人礼仪、秩序、和谐、稳定的同时,也给中国人带来了诸多弊病,如尊卑贵贱的等级让中国人很难形成现代“平等”思想,长期积累使中国人存有严重的顺从心理,甚至养成对权威和权力的迷信乃至盲目崇拜,不利于发挥个性和改变思想。而过于专注人伦和政治,缺乏科学精神;以人治国重德治,而缺乏法治观念,潜规则盛行;过分强调家族、家庭本位思想而不顾国家利益及公共利益,只讲私德不讲公德;待人接物讲面子,繁文缛节、虚假客套,说话拐弯抹角等等,这一切又都使中国社会难以真正迈进现代社会。

总之,不管一个中国人是不是了解周朝历史、喜不喜欢周公制礼作乐所奠定的中华文化基调,他总归是深受周礼影响的,当然也许他自己根本意识不到这点,这就是“只缘身在此山中”。仿照成语“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例子,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中国“成也周礼,败也周礼”。(读《万历十五年》有感)

此外,周人的官僚制度更加完备,贵族教育也有了很大发展,比如六艺。(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