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有限公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全食品”、“公司”)于2019年11月至12月共收到政府补助10,455,667.8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全食品全资子公司天津全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全津”)、三全食品控股子公司郑州全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全新”)、三全食品控股子公司成都全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全益”)为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福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规定,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2019年11月至12月,天津全津收到增值税退税2,730,600.00元;郑州全新收到增值税退税3,794,827.82元;成都全益收到增值税退税3,930,240.00元。上述补助资金已到账。以上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共计10,455,667.82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上市公司利润总额10,455,667.82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