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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网(“巨氧超宝”特大传销案在长沙开庭审理 十名被告人涉多宗罪)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量:

近日鉴骗了解到,7月17日上午10点26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巨氧超宝”特大传销案。凌容根、谭金辉、王斌、谢世权、黎珍珍、吴小玲、陈伟、文燕、王振佳、崔素强等十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巨氧超宝”特大传销案在长沙开庭审理 十名被告人涉多宗罪



首先,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20日,王暾、杨红光和湖南康尔佳药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小舟共同出资在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注册成立湖南巨氧生物科技合伙企业。同年12月7日,由湖南巨氧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控股70%在同一地址注册成立湖南巨氧金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巨氧公司)。

2016年2月,王敦,杨小舟代表湖南巨氧公司和元宝金汇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在元宝网上发行“氧源积分”,并对外宣称,“氧源积分”恒定发行2亿枚。

同时,王敦、杨小舟在湖南康尔佳药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康尔佳网上商城,利用买产品送金福积分的方式销售巨氧产品。康尔佳网上商城的会员可以在元宝网上注册会员,通过钱包地址将商城上获得的金福积分转到元宝网上,兑换成“氧源积分”进行交易。

2016年8月1日,因“氧源积分”交易价格持续下跌,客户投诉达80%,元宝网向湖南巨氧公司多次发出警告函,要求恢复正常,否则将从元宝网下架“氧源积分”。为延缓下架“氧源积分”,2016年8月12日,王敦等人筹集500万元作为保证金交给元宝金汇公司。其中吴启贵出资300万元,湖南聚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

2016年8月吴启贵与被告人凌容根、谭金辉及李代刚共同成立广东巨氧金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巨氧公司),吴启贵任法定代表人。从湖南巨氧公司接手“氧源积分”的运营。并以高额返利和传销模式,引诱元宝网上持有“氧源积分”的会员到该公司的超宝网上注册会员。

会员将“氧源积分”兑换成价值积分。该积分视同人民币,每个账户内的价值积分额度为2000至三万不等,价值积分转入超宝网享受静态收益、动态收益和团队收益。

会员要获得静态收益,还必须购买一张消费券进行派单。每张消费券200元,每七天排单一次,排单的价值积分可以获得17%的收益。其中2%是消费券的成本,5%强制用于网上商城消费,每个月排单三到四次,可以获得30%到40%的静态收益。

同时,会员通过发展下线,可以获得三代下线排单价值积分5%到2%不等的动态收益,会员每次排单,都会获得相应的动态收益。

除了动态收益外,发展下线还能获得团队收益。团队收益分为蓝宝、红宝、超宝三个级别。

蓝宝会员直接推荐二名下线会员,当两名下线会员分别各发展了50名下线会员时,蓝宝会员可享受该团队总业绩的千分之三的提成;当会员直接推荐了四名下线会员就可以成为红宝会员,当下线会员中有两名会员达到蓝宝会员级别的时候,红宝会员可享受该团队总业绩千分之二的提成;超宝会员就是直接推荐六名下线会员,该六名下线会员有两名达到红宝会员级别的时候,超宝会员可享受该团队总业绩千分之一的提成。团队收益的30%必须在商城消费,剩余的70%可以提现。

会员若提现,可按元宝网上的“氧源积分”上一个交易日的最高交易价,将价值积分兑换成“氧源积分”。然后再将“氧源积分”转到元宝网上进行交易。

“氧源积分”开始以人民币计价交易。到了2016年12月11日以后以比特币计价进行交易。为了蒙蔽广大投资者,吴启贵接手“氧源积分”后,通过股权变更的方式与凌容根、谭金辉李代刚等人将在广东东莞市、深圳市先后注册成立广东巨氧金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超宝数字积分管理有限公司、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超宝数字积分管理有限公司、巨氧超宝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中亚智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的一批空壳公司整合成巨氧超宝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

巨氧超宝公司对外宣称,该公司是大健康产品+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加消费增值+实体服务产业+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复合型商业模式。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到元宝网注册成立会员并购买交易“氧源积分”的人数大幅增加,“氧源积分”的行情最高涨到了52元一积分。

由于“氧源积分”的交易人数和交易量过大,造成元宝网上出现卡顿现象,2017年1月,元宝网给吴启贵提供交易平台专门进行“氧源积分”交易。“氧源积分”在元宝网和中亚平台都可以进行交易。

2017年2月14日,“氧源积分”从元宝网下架,中亚平台也停止交易。在这一阶段被告人王斌是超宝网的技术负责人,专门负责修改完善超宝网积分返利模式,增加消费券排单,被告人谢世权按照吴启贵要求注册各种域名给超宝网续交服务费用,管理吴启贵设在深圳的技术团队及操盘手团队,并协助王斌开展技术工作。

由于在元宝网和中亚平台上交易“氧源积分”受到元宝金汇公司的限制,吴启贵与自行搭建炒卖积分的平台,并请被告人陈伟技术团队开发新中亚平台。期间,陈伟及被告人崔素强负责中亚平台的运营维护运行维护。

同时陈伟又安排被告人王振佳开发新中亚平台,其后从其他公司购买电子钱包技术,由崔素强部署在新中亚平台和超宝网上。

同时,吴启贵于2016年12月28日以龙福志、邹丽英二人的名义在深圳市注册成立中亚智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由于交易平台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结算服务,于是在王敦等人的介绍下吴启贵认识了具有支付资质的长沙星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贾哲,希望该公司能为其平交易平台提供交易结算服务。

由于该公司的支付牌照只能为湖南本土的公司提供清算业务。于是吴启贵等人商议在长沙注册湖南有德瑞泽生物有限公司参股长沙新联商务有限公司新成立的公司。

2017年4月,陈伟技术团队开发的o2智能数字国际交易平台搭建运营。并将按吴启贵的要求发行的两亿“天宝积分”上线交易。元宝网及中亚平台上持有“氧源积分”的会员,到新中亚平台的注册账户会员,并将“氧源积分”转入新中亚平台的账户。然后“氧源积分”按一比一兑换成“天宝积分”。

新中亚平台与超宝网的操作流程、交易规则和原平台一致,新中亚平台上线后由陈伟兼任运营总监。2017年5月后由被告人文燕担任平台的运营总监,王斌继续负责超宝网的技术工作,与陈伟对接两个平台的和维护。

由于“天宝积分”是以虚拟货币比特币进行计价和结算,崔素强按陈伟要求在新中亚平台内设置了热钱包和冷钱包,用于存放平台的比特币。热钱包内存放的比特币用于平台的日常结算。其他比特币存入冷钱包,冷钱包是由王斌实际控制。

为了控制平台了内虚拟货币的行情,吴奇贵的人在平台设置了用于控盘的账户,并安排超盘手被告人黎珍珍、吴小玲等人按其要求进行控盘,负责在中亚平台对“天宝积分”的交易量及交易价格进行操纵。造成“天宝积分”在中亚平台的交易活跃的假象以吸引更多的投资户买入“天宝积分”。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成为新中亚平台及超宝网的会员,有德瑞泽公司利用各大门户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途径,对外宣称该公司拥有大健康产业、区块链技术、虚拟货币投资增值利润增长点,股东长长沙新联商务有限公司拥有支付牌照。

同时,有德瑞泽公司还通过赞助长沙贺龙体育馆举行的武林风中日拳击赛,利用赛事向观众进行虚假宣传。

还对外宣称,将由有德瑞泽公司与国企湖南中安集团共同收购中亚智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有德瑞泽公司控股40%。

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宣传,新中亚平台和超宝网的会员快速发展到几十万人。吴启贵一直对外宣称,“天宝积分”将会涨到1000多元每积分,由于之前的“氧源积分”每积分涨到152元,所以许多会员信以为真,纷纷充值,由于从超宝网的价值积分兑换成“天宝积分”是按照上一个交易日“天宝积分”的最高价进行结算,而“天宝积分”交易行情是一直下跌,所以会员只要兑换成“天宝积分”就会造成亏损。

在此情况下,许多投资者期待行情上涨,而选择了在超宝网上持有价值积分。

当会员进行兑换操作时,吴启贵及其团队在新中亚平台系统内设置了最高抛单量,每天交易系统挂有天量抛单,让普通会员无法卖出所持有的“天宝积分”。致使交易行情一路下跌至每积分仅值四分钱。

2017年8月初两个平台以系统维护为由关闭网站,吴启贵及其团队无法联系,投资人血本无归。经司法鉴定,新中亚平台运营期间总计约人民币35.5亿元投资资金流入该平台。截止2019年3月8日共计5410人报案。累计充值金额人民币3.2亿余元,购买消费卷人民币4979万元。

2018年1月到6月期间,上述各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凌容根、谭金辉、王斌、谢世权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24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黎珍珍、吴小玲、陈伟、文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且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6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王振佳、崔素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87条12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二被告人的行为。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涉及人员众多,涉及案值巨大,该案经过审理后并没有当庭宣判。

文章来源:鉴骗,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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