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昔日牛股“东方金钰”陨落,大信会计所审计报告虚假被罚没180万元)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量:次
4月3日,湖北证监局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炜、雷超合计罚没189.24万元。
经查明,大信所在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钰”)2016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湖北证监局认为,大信所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行为。对大信所的上述违法行为,在涉案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李炜、雷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湖北证监局决定:
一、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其审计业务收入89.62万元,并处以89.62万元罚款;
二、对李炜、雷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金钰曾是知名基金经理、前“公募一哥”王亚伟管理的华夏大盘精选和华夏策略精选的前10大重仓股。2010年,在王亚伟的“加持”下,东方金钰迎来高光时刻,当年股价最大涨幅超过200%。
资料显示,东方金钰2017年营收曾达到92.77亿元的新高,2018年骤降至29.61亿元,2019年已不足亿元,仅5406.27万元。
2019年1月16日,东方金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1月13日,上交所对*ST金钰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2022年1月,东方金钰案成为全国首例依据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判决案。深圳中院依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对该案虚假陈述的重大性、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等进行认定,并判令东方金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赔偿投资者损失。
2022年12月,东方金钰转到新三板交易,股票代码400104,证券简称“金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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