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环境(“二选一”冷思考:电商还需公平竞争环境)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量:次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入驻各大电商平台的千千万万个品牌与商家,在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非此即彼的电商平台“二选一”,既不符合市场竞争、共享共赢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法治要求,应该通过法治的手段来处理。
早在2010年的“3Q大战”,已经出现了“二选一”的情况。从此之后,“二选一”一直在电商竞争中时时出现。9月3日上午,“爱库存”官微发布声明称,近期不断有商家向“爱库存”反馈,“唯品会”明令要求商家不得与“爱库存”合作,这一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要求“唯品会”立刻停止“二选一”的错误行为,并向其和广大商家、消费者道歉。对此,“唯品会”回应称,不属实。
“爱库存”所说“二选一”的情况是否属实,尚需认定,也有待法律部门进一步调查。不过,从持续出现的“二选一”现象也可以看出,市场还需要打造良好的网购生态,需要给予网购平台以最大的开放性,才能让整个行业活保持活力。
“二选一”,一般认为是指具有优势地位的电商平台,以明示或暗示手段,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自己的平台,不能同时入驻竞争对手平台,否则不能获得这一平台的政策优惠和资源支持。从以往的“二选一”案例可以看出,“二选一”这类不公平竞争从整体上压缩了电商平台消费规模,拉低了网购存量,更重要的是,降低了消费体验。2019年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中,也对“二选一”这类竞争做出明确界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违反者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应该说,数字经济对维系中国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具有重大作用,无数的网络商家与品牌依然是加速经济复苏的重要动力。引领创新电商平台之间更应该允许竞争存在,积极创新,和而不同。“二选一”不具有正当性,与强调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现代市场竞争格格不入,必须立场鲜明地予以反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由于今年疫情的影响,现金流与供应链能力较弱的中小品牌尚在恢复阶段,更为迫切地需要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樊芸也曾呼吁要严格规制电商平台“二选一”。樊芸认为,“二选一”的危害巨大,特别是我国目前处于特殊的经济环境之下,面临着“六保”“六稳”的艰巨任务,能不能让中小微企业在多个平台做生意,关乎他们的生死,也关乎背后员工的饭碗。继续执行“二选一”,可能是对小微企业的“夺命镰刀”,直接冲撞到“保市场主体”的红线上。执法部门绝不能再听之任之。(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