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农信系统改革提速四川、甘肃分别组建省级农商行及农商联合银行 专家:“一省一策”因地制宜)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量:次
财联社1月30讯(记者 史思同)岁末年初之际,各省份陆续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又有四川、甘肃、山西等多省提出将在2023年加速深化农信系统改革,部分省份还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方向。
具体而言,河南、辽宁、四川等省明确表示今年将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甘肃明确今年将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其余多省也均在工作报告中谈及深入推进农信改革方面的工作安排,但并未明确具体方向。
据了解,作为上一轮农信社改革的产物,省联社组建之初在消化历史包袱、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同业竞争的加剧,省联社体制已经无法顺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法人众多、股东众多,以及部分机构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不少风险等问题,省联社改革并非易事。同时,因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各省联社需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定具体改革路径,甚至多模式混合逐步推进。
多省重点提及,农信系统改革步伐加快
自去年4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牌成立,打响了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的“第一枪”后,便正式拉开了省联社改革的序幕。当年11月,河南省将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的改革方案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同时辽宁省也计划将由沈阳农商行联合省内30家农信机构,组建辽宁省农商银行。
今年以来,随着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相继披露,各省推进农信系统改革的步伐更进一步加快。
从各省报告来看,除了早已明确改革方向的河南、辽宁二省在报告中进一步表示将在2023年完成“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以及辽宁“省级农商行”的组建以外,还有四川、甘肃等多省也均进一步明确深化农信系统改革方面工作。
年初1月10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贯彻<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实施方案》表示,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转变省农信联社职能为重点,积极申请组建省级农商银行,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地区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随后,四川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进一步强调将“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
1月15日,甘肃也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2023年将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稳妥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
同时,还有山西、山东、贵州等省也纷纷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将深化农信系统改革作为2023年的工作重点,但并未具体指出具体改革方式。
而除此之外,河北银保监局也表露了该省的改革态度。1月17日,河北银保监局2023年工作会议上指出,将指导省联社制定改革方案,确立改革模式。150亿政府专项债补充农合机构资本通过审核批准。在全国先试先行,推动村镇银行主发起行采取吸收合并方式化解3家村镇银行风险。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指出,作为上一轮农信社改革的产物,省联社组建之初在消化历史包袱、处理不良资产、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农信机构的内部治理水平和可持续经营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然而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机制调整的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发展暴露了不少问题,业务发展受限,市场化竞争力下降,并且积累了不少风险,省联社管理体制亟待改革。
数年酝酿,逐步攻克改革难点
实际上,省联社改革并非易事。
早在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指出,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方案,并且后续各方也在不断提及相关改革问题。然而,直到2022年省联社改革“第一单”才落地浙江。
去年年初,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的《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显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被纳入“重大改革清单”第一项,改革方案明确“推动将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成为一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4月18日,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揭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深化改革的省级联社。
对此,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各省联社迟迟没有推进改革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利益格局一时难以打破、股权关系分散且混乱、经营转型困难、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以及不良资产处置压力巨大等,或是新一轮省联社改革的难点痛点,也是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雷声大、雨点小”的根源所在。
而对于省联社改革首单落地浙江,曾刚认为,浙江省联社选择“联合银行”的模式,没有涉及到机构的合并、兼并重组等,协调成本较低;同时其下面的法人主体发展状况基本较好,组建联合银行比较容易落地。因此,相比之下其改革推动起来很快。
在他看来,新一轮省联社的改革是一个艰难且缓慢的过程。省联社改革有多种方式,但其难点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理顺关系过程中法人机构调整所涉及的协调成本问题,二是历史风险处置过程当中所需要的资金问题。
他指出,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法人众多、股东众多,导致交易谈判改革的成本会非常高,过程非常复杂且繁琐。另一方面,部分机构核销风险需要大量的资金,而这部分资金来源也需要专门制定方案来解决。“不过近年来,随着2020年《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出台,也由此推动了这一轮包括省联社改革在内的中小银行的改革。”曾刚表示。
此外,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补充称,除了省联社体制目前面临的问题以外,新一轮改革的主要难点还是在于如何平稳过度,坚持法制化和市场化的思路,但同时也不能忘记服务农村的原则。
一省一策,改革多模式并存
据了解,当前业内关于省联社改革路径讨论最多的四大模式分别是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行、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服务公司以及组建农商联合银行。从目前明确改革路径的部分省份来看,各省对于组建农商联合银行以及成立农商行的模式意愿较高。
宋清辉认为,目前来看,农商联合银行的模式在“保持地方县域法人数量稳定”方面优势明显,多数省区较为适用。一方面它有助于把最重要的股权结构理顺,完善公司治理等,另外一方面还能够使各个农商银行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主决策,产生激励效应。
同时他也指出,上述四大模式各有优劣,但不论最终采取哪一种模式,均应牢牢坚持服务“三农”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目标不动摇。
但在曾刚看来,各省联社的改革并不是机械的“四选一”,也有可能是好几种模式并行的状态。而即便是各省都选择同一模式,其改革过程中所蕴含的内容和需要做的工作也是不一样的。
“有些省份很有可能把改革分成好几步来走,也有可能是多种模式并存。因为中国每个省之间、以及省内部也都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的差异,这就意味着其内部还要进一步追求更切合自身的多元化的模式,所以这正是‘一省一策’的核心含义,这‘一策’当中可能多种模式的混合。”
以辽宁省为例,其省内30家农信联社与沈阳农商行组建成一家大的辽宁省农商行的同时,该省还有30家左右已经单独成立的农商银行,这意味着其省联社体系将处于统一法人和分散的这个独立机构并存的状态。
从未来看,曾刚表示,考虑到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省联社的改革仍需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定具体改革路径。
他指出,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路径,省联社改革都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坚持农信机构服务“三农”、保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这一原则。同时,要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农信机构的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和竞争能力,实现数字经济大潮下农信机构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共有3883家农村金融机构,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的84.43%,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600家,农村信用社572家(含省级联社24家),村镇银行1649家,农村合作银行2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9家。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史思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