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大数据平台(再见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量:次
什么是电商平台“二选一”?
什么是“大数据杀熟”?
以下3个案例带你了解~
01
什么是电商平台“二选一”?
电商平台“二选一”,是指具备优势地位的电商平台,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例如: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自己的平台,不能同时入驻竞争对手的平台。实质上,“二选一”就是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保证产品只在自己的平台上销售。如果商家不配合,就不能获得平台的优惠政策,不能参加“双十一”“618”等购物活动,甚至被逐出平台。这是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是一种同时违反《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02
什么是“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杀熟,是指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例如: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网购平台、在线旅游、网约车类移动客户端或网站是“重灾区”,“大数据杀熟”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如果不加以整治,也不利于电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03
典型案例
3.1 电商平台“二选一”
(1)饿了么与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美团”外卖平台通过调高费率、置休服务(关店)、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如调高起送金额、调高配送费、缩小配送范围)等手段,迫使商户放弃与“饿了么”外卖平台合作,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拉扎斯公司认为三快科技公司和三快在线公司强迫商户独家通过美团提供外卖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处理结果】
淮安中院一审认为,两公司的行为不正当地阻碍商户与“饿了么”外卖平台合作,剥夺了商户的选择权,并妨碍、破坏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同业竞争者的网络产品及服务正常运行,排除了其竞争机会,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不仅损害了商户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饿了么”外卖平台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及共同侵权。江苏高院二审认为,因在诉讼前,三快科技公司注销了淮安分公司,无需再承担停止侵权责任,故判决三快在线公司停止侵权;两公司连带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费用共352243.5元。
(2)阿里巴巴“二选一”被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接到举报,派驻执法人员进入阿里巴巴集团公司开展调查。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的促销活动;并且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变相强制要求商家执行“二选一”规则,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比如减少对商家的促销活动资源支持,取消促销活动参加资格或利用算法实施搜索降权。
【处理结果】
监管总局认定阿里巴巴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竞争,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阻碍资源优化配置,限制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因此,阿里巴巴实施的“二选一”构成《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据此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3.2 “大数据杀熟”
胡某与携程消费欺诈纠纷案
【基本情况】
女士为携程APP的钻石贵宾客户。依携程公司宣传内容,钻石贵宾客户享有酒店会员价8.5折起等特权。2020年7月18日,胡女士通过携程APP代理渠道预定酒店,订金为2889元,但退房时,酒店发票显示房价仅为1377.63元。据此,胡女士致电携程客服,经查询后,携程客服仅同意退还胡女士1268元。由此胡女士认为携程利用其个人信息,根据其“高净值客户”的标签向其报出高价,构成欺诈,遂对携程提起诉讼,要求携程对欺诈所涉的房费差价进行退一赔三的赔付,以及要求其不同意携程APP的《服务协议》、《隐私政策》仍可以使用携程APP,拒绝“大数据杀熟”。
【处理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携程“退一赔三”和“增加不同意《隐私政策》仍可使用其APP的选项”,携程不服一审判决结果而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于携程构成欺诈的认定,虽然没有支持胡女士“不同意《隐私政策》仍可使用APP”的诉讼请求,但法院充分论述了携程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事实,法院的论述或可敦促携程从消费者保护及个人信息保护的角度进行合规整改。
04
解决路径
4.1 构建企业合规体系
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加快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在数据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推进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企业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
各企业要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进一步整合优化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风险评估标准和合规评价标准,构建相互融合、协同高效的内控监管制度体系。
4.2 搭建数据合规体系
随着网络技术的提高,许多企业的生产活动都围绕着各类数据展开。数据的盈利性与社会性之间存在的紧密交叉,使得网络服务商在这种公私权益交叉领域中时常处于两难境遇,这便需要国家公权力介入进行规制引导,国家公权力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实现数据合规不仅能为企业带来经济价值,企业也能够借助数据的行政合规、刑事合规,降低企业遭受的行政处罚、刑事制裁风险,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评价及市场价值,增强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
即使公司幸运的未出现明显问题,未被相关机关调查,但如果我们不提前启动数据合规项目,我们可能会失去客户,因为我们的客户来自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做不到数据合规,我们很可能失去未来的订单。反过来讲,如果我们提前布局,领先竞争对手构建数据合规管理体系,这将是我们一骑绝尘的机会!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