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法规〔2022〕1562号)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量: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
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法规〔2022〕1562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发展改革委:
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审核,现将《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