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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工厂(金子修,对他参加抗战的点滴记忆和一段资料)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


我的岳母生前几次讲过她的启蒙小学老师金子修参加抗日的记忆片段。

战乱时的旧中国教育非常落后,在偏僻山区更是没有比较正规的小学。老百姓家的孩子一般是没有条件读书的,如果某一年年景好,庄稼多收了一些,就会送孩子到学校上个一年半载的学,识几个字,免得别人说“睁眼瞎”。所以上学的孩子也不讲究“适龄儿童”和“学龄儿童”必须入学的说法,十七八岁到二十岁的小青年读小学的人都不鲜见。我的岳母大概就是在这样境遇下断断续续地读了二、三年学,当时是十来岁的年纪。

她们的学校在高峪村沟口,老师是紧邻高峪村的金龙口村人,叫侯振江,参加抗战后化名金子修。侯振江家有土地、果树,住在长河沿上,家道小康,住有房子,吃有粮食,高小毕业有个教书的事做,结婚有了儿子,对于安分守己的山里人已经是小小知足的生活了。

可是,正处在抗日时期,世道是一个乱世,日本侵略者怎能让人们正常的生活!大概是1941年或1942年中的一天,日本鬼子下乡清剿,杀害了侯老师的爸爸,烧了他家几间房子,抢了他家的东西。民族战争,侵略者施暴是不分穷人还是小康之家的。日本鬼子的暴行激起了侯振江抗日的决心意志。

他对学生说:日本鬼子忒欺负咱们,老百姓没法活了,我不能再教你们了,我要走了。学生们听了老师的话,有的哭了。还问老师你走了去哪里,离家多远?侯老师说:要到远处去,你们不知道的地方。

再后来,侯振江离开家乡参加了抗日队伍。

岳母回忆这个片段场景的时候,已经八十岁了,他说以后就没有见到过这个老师,听说胜利后就在外面工作了。

我们没有听说过这个前辈参加抗日的有关信息,就是本地的史志资料里也没看到有关介绍。

几年过去了,一个在秦皇岛抚宁区爱好研究史志、并有一定成绩的网友提供了金子修的一些信息,并发了金子修的照片。

他介绍:他的一个大姨和金子修的儿子有联系。大姨的父亲当过伪大乡长,在敌强我弱的环境下,他的这个大乡属于两面政权,明着应付日本人的差事,实际上受地下党安排,暗中为八路军做事。可是到了解放初,地方不明真相,本人又不知道去哪里找证明人,伪大乡长被枪毙了。他的后代们不服,后来经过金子修等人证明,“伪大乡长”被平反了。

抚宁的朋友还发过来金子修抗日前辈的简介,附在后面,即是对家乡抗日前辈的缅怀,或许也为地方史志提供一点资料。

金子修,对他参加抗战的点滴记忆和一段资料

金子修照片

金子修(1919~2011),原名侯振江,河北迁西县三区(今上营乡)金龙口村人。1919年8月14日出生,高小毕业。1942年参加革命工作,在区里地方工作。是年8月,任承平宁办事处文书。

1943年春,调部队担任文化教员。1943年秋后,任办事处科员二个月。同年11月,到行署财科见习。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到临抚昌联合县工作,任总务助理。1944年7月任临抚昌联合县第4区(抚宁城南,洋河以西、第九营、滑石前后、长峪和昌黎县城以北地区)代理区长。1944年11月至1945年8月,任第5区区长。

1946年9月至1947年4月,任抚宁县民政科副科长。1947年4月至1948年9月,任临榆县支队副政委。1948年9月至1949年9月,任临榆县委敌工部副部长。

临榆县支队编入东北野战军,金子修随军南下。1950年,金子修率本团部队入朝作战,1955年回国。1956年进入高级军校学习。1957年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过了21年的流放生活。1980年被平反昭雪,任沈阳解放军第6412工厂副厂长(司局级)。2011年2月12日,金子修因病在沈阳逝世,享年92岁。

金子修在郭业昌冤案平反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1946年秋,金子修秘密派遣深河村共产党员郭业昌打入敌深河据点,后任国民党华北战区保安2团谍报队长,为我军搜集情报。1947年5月22日,冀热辽军区第13旅旅长肖全夫率领部队准备攻打深河据点。黄昏后,郭业昌带领突击部队尖刀连,深入到华北保安2团团部,俘虏敌团长王子善,命其部下缴械投降。到23日晨五时,在一弹未发的情况下,俘获深河据点守敌保安2团2000余人,我军竟无一人伤亡。

1947年秋,我军拿下深河据点后,郭业昌奉金子修之命继续潜伏,当晚逃到秦皇岛,后到敌烟筒山据点都山队(赵辅臣部)栖身。1948年春,郭业昌在烟筒山据点潜伏期间,随敌军夜间出扰,去韩义庄(1982年改称韩兴庄)堵截民兵,敌军抓住村民陈开荣,经郭业昌说情,将陈开荣释放。同时该村民兵张庆祥和陈德才被敌人打死。1950年7月,郭业昌以“反革命杀人罪”被捕,1951年6月,被判处死刑。本人不服,经河北省人民法院唐山专区分院改判为无期徒刑。1980年2月,郭业昌刑满释放。金子修得知郭业昌的遭遇后,立即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参谋部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给时任新疆军区司令员肖全夫写信,肖全夫向抚宁县检察院和法院写信说明情况,要求给予复查平反。1980年12月12日,抚宁县法院经复查核实,撤销原判,宣告郭业昌无罪。1981年5月5日,县委决定,恢复郭业昌党籍,恢复工作,工资定为行政二十二级。1983年4月6日,经县委复议,将郭业昌工资待遇由行政二十二级改定为行政十八级,并办理离休手续。以后,郭业昌在秦皇岛市定居,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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