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教职员工实施性侵等犯罪近半月至少12人被判“终身禁业”)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次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自11月15日起施行。根据《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意见》实施近半月,北京、江苏、辽宁、四川等多地国内法院已经作出多起判决,已有至少12名被告人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多地法院宣判终身禁业案
11月15日,《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适用。当天,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作出全国首例判决。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某学校外聘指导教师期间,利用“一对一”单独授课的机会,多次猥亵一名10岁女童。海淀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王某趁“一对一”辅导的机会,对女童实施猥亵行为,其主观恶性明显,社会危害性大,为预防再次犯罪,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平安清朗的校园环境,海淀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宣告从业禁止。
同一天,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也宣判一起案例。某培训机构聘用舞蹈教师赵某多次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法院以被告人赵某犯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赵某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后,广西、辽宁、四川、甘肃、山东、甘肃、黑龙江、安徽、河南等多地法院也作出多起终身禁业案件。
至少12人被判“终身禁业”
北京青年报了解到,截至目前,《意见》实施近半月各地已有至少12人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在这些案件中,有11名被告人是因为性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他们的身份主要是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
还有1名被告人是因为故意伤害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在这起由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宣判的案件中,李某系某培训机构员工,在无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下为该培训机构儿童授课,授课期间持美工刀将一名六岁儿童腹部划伤,致其轻伤二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李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保留证据是定罪最关键一步
需要注意的是,在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在得知未成年人遭猥亵后,家长悄悄在孩子补课的房间内安装摄像头,在固定证据后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在铁证面前,犯罪分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示,家属在房间内安装监控摄像头,摄录下关键证据,这是该案定罪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如果类似事件不幸发生,最重要的就是保留证据,可以采取拍照、录音等方式进行,也可对毛发、皮屑、通讯记录等证据进行保留。
此外,法院指出,司法保护充分履职的同时,家庭教育也不应缺位。家长应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保护。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充分了解培训机构备案情况、场地设施安全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情况及教育教学情况,着重了解培训机构教师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书、是否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等内容。
律师说法
确保终身禁业规定落地 建议建立犯罪信息库
11月27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意见》细化了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流程,明确了法院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从业禁止有利于减少施害人和受害人接触的机会,更大限度地预防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利于净化校园环境,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成长。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的从业禁止并不仅针对教育领域,还包括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他认为,从此前宣判的案件可以看到,性犯罪具有较高的复发性,在《意见》出台之前,有些判决只判处了一定期限禁业,从实际效果来看,对防止其再犯起到的效果一般。因为,因心理原因造成的性侵害儿童犯罪行为,很难通过一定的刑期加以改造。进行终身禁业则可以减少犯罪分子和未成年人接触机会,这就可以最大程度预防对未成人的伤害。
赵良善表示,《意见》规定的终身禁业不仅包括性侵案件,还包括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案件,这是因为无论上述哪一种犯罪行为,都具有较高的复发性,如果施害人有更多机会接触未成年人,犯罪几率都会增加。
他建议,为了更好地落实终身禁业规定,界定好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职业范畴,以及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的实施,使违法犯罪分子“无缝可钻”,可以建立一个犯罪信息库,这样便能更好地确保终身禁业规定的落地。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统筹/蒋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