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2-029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45万元人民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永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小龙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5万元。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秉承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2-032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年4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规范和指引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但2019年度、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管理层对关联关系缺乏专业准确判断,导致公司未能及时识别关联关系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情况导致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华钰矿业”变更为“ST华钰”,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6号)。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针对公司2020年度内控报告中涉及到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公司在年初启动了内控体系全面梳理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内控体系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长和高管团队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认真进行整改。
2021年以来,在彻底整改的同时,日常经营中公司持续对关联方识别保持高度关注,公司坚持合规运作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的原则,2021年6月份公司全面完成内控体系自查梳理工作,9月份针对存在的问题完成了整改,10月份开始按整改后的内控体系运行,并已达到独立、规范、高效运行水平。公司的内控管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内控治理要求。2022年4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条款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可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申请。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专项意见,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收到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2-027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永军先生、王聪先生、王瑞江先生、叶勇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