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da(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奋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罢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2019年的经营业绩远低于业绩承诺,依据相关协议,富诚达的原股东需向奋达科技进行业绩补偿。公司董事文忠泽先生、董小林先生作为富诚达的主要负责管理人,经营不善,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次,文忠泽、董小林作为富诚达的原股东,与奋达科技在业绩赔偿方面存在利益冲突,文忠泽、董小林继续担任奋达科技的董事职位,将不利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保障股东合法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免去文忠泽、董小林的公司董事职务。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文忠泽、董小林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文忠泽、董小林的反对理由主要为上述罢免理由不成立。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构成进行调整: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人。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文忠泽、董小林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文忠泽、董小林反对的主要理由请参照上述议案一的理由。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宁清华、周玉华、肖勇,其中宁清华为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文忠泽、董小林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文忠泽、董小林反对的主要理由请参照上述议案一的理由。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文忠泽、董小林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文忠泽、董小林反对的主要理由请参照上述议案一的理由。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2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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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0年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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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谢玉平、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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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