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7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是一致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月 1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节能科技园 16 号楼 咨询联系人:项帅、王美恒 咨询电话:020-22883999 传真电话:020-2288399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