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5月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加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加至6名,独立董事人数3名不变。鉴于上述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8月12日届满,为满足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王明圣先生、林志煌先生、柏疆红先生、陈耿生先生、雷庆女士和高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分项表决,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8月12日届满,为满足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林善浪先生、刘黎明先生、何少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少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林善浪先生和刘黎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经分项表决,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