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量:次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延长建设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延长建设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改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延长建设期,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Key Ke Liu(刘科)、彭剑锋、谢家伟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