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量: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或“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芳源股份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2022 年度芳源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芳源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股份业务情况,对芳源股份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导芳源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芳源股份依照相关规定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芳源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芳源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范运营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芳源股份严格执行信息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相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保荐机构对芳源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而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人员未发生前述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2 年度,芳源股份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芳源股份的现场检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对芳源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 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 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8.66 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 92.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90.13 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下降 75.45%,主要原因系: 公司因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期间费用相较去年有所增长。未来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将不断减少,该事项对业绩的影响未来将逐步减弱。 受金属价格波动影响,导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增加。随着公司市场开拓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考虑到原材料价格波动、备货周期、汇率波动等因素,公司适当进行备货管理,存货账面价值有所增加,如未来金属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存货跌价损失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办理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或议付等,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以及计提租赁土地修复维护的预计负债等偶发性事项。利于公司经营的负面因素,公司业绩可能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动力电池是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来源的核心部件,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是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动力电池。2018 年以来,动力电池技术的更新迭代较快,磷酸铁锂电池的长电芯方案、无模组技术(CTP)等技术进一步提升了其电池包的能量密度,未来两种技术路线的竞争还会继续。同时,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不断涌现。公司生产的 NCA 三元前驱体产品主要销售给松下用于生产三元锂电池,并最终用于特斯拉汽车生产。目前特斯拉汽车动力电池存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两种路线,同时钠离子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不断涌现。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不利变化,则特斯拉对三元锂电池及松下对 NCA 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面临替代风险,公司 NCA 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迭代产品,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高镍三元前驱体是公司目前主要的业务方向,具有行业技术更新较快的特点。由于动力电池对于三元前驱体的各项理化性能及品质要求极其严格,如果未来公司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不能持续创新,无法紧跟行业要求在保障安全性、提高材料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高镍化技术开发,或是新产品无法满足客户因产品更新换代提出的更高的技术指标,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元前驱体的研发创新能力以及生产制造工艺是行业内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是保证公司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对高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需求日益强烈,并受员工个人职业规划、家庭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公司面临人员流失的风险。此外,公司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若由于公司人员流失、核心技术泄密,相关研发、工艺等积累成果被竞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则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会受到损害,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集中度高,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出现技术路线转换、产品结构调整、增加新供应商或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出现货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降低等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对松下依赖度较高,且目前松下 NCA 电池主要供给特斯拉,若未来新客户、新产品开发不及预期,或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引起松下对采购产品的技术路线、型号、数量要求发生变更以及更换供应商,或由于特斯拉减少对松下的采购等因素影响导致松下大幅减少对公司产品采购等情况,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应商集中度高,主要与上游资源行业集中度高有关。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采购需求将相应增加,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经营情况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镍豆、氢氧化镍、氢氧化钴、粗制硫酸镍等镍钴资源,镍、钴价格受市场供求、产业政策、宏观经济形势、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呈现波动性,进而向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传导;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及突发性事件可能对公司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受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大幅上升影响,公司可能无法及时采购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或采购成本大幅上升。若不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转嫁成本压力,公司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内部控制、部门协调及员工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无法适应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产生负面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管理风险。 (四)财务风险不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持续扩大,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会对公司形成较大的流动资金占用,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镍、钴等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公司存货可能出现跌价损失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金属镍、钴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成本的影响不同步,主要辅助材料硫酸和液碱成本上升,以及与重大客户松下中国的合作方式变化等因素所致;其中 2022 年度NCM 三元前驱体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因金属镍钴价格剧烈波动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下游客户需求减少,出货量减少,下半年恢复出货之后为获取战略客户,在 NCM 三元前驱体价格上让利所致。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由材料价格和加工费组成,其中材料价格主要取决于镍、钴金属含量和金属镍、钴的市场价格;加工费各期相对稳定。公司销售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主要取决于采购时点的金属镍或钴的市场价格、原材料中金属镍或钴的含量及原材料品质等;如果未来金属镍或钴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风险。2021 年 2 月之后,公司与松下 NCA 的合作模式陆续调整为向其采购镍豆、钴豆生产 NCA 三元前驱体后销售给松下,且 2021年第四季度以来硫酸、液碱等辅助材料成本上涨,公司毛利率相应出现下滑;如果未来公司无法在合作中获得成本优势或维持客户集中度高的特点,则公司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发展,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行业竞争企业纷纷投入三元前驱体的研发与生产,行业产能持续扩张,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发生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三元前驱体行业竞争无序、原材料价格的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保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等各种不利情形,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 NCA/NCM 三元前驱体材料应用于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由政策补贴所带来的蓬勃发展阶段,转向以市场需求为基础、技术创新为驱动的持续增长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及节能环保相关政策的变化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链的技术体系、市场发展具有较大影响,进而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等产生影响。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贴退坡,在补贴支持下成长起来的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降本压力。高镍化作为当前三元前驱体领域突破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之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均在高镍化方向进行了布局。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行业可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下游涉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如果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动,国内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计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四、重大违规事项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变动幅度(%)营业收入 293,518.65 206,956.32 41.83归 属于 上市 公司股 东 的净利润归 属于 上市 公司股 东 的扣 除非 经常 性损益 的 净 1,590.13 6,476.11 -75.45利润经 营活 动产 生的现 金 流 -29,965.06 12,094.78 -347.75量净额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归 属于 上市 公司股 东 的净资产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变动幅度(%)总资产 420,403.90 287,441.17 46.26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度 2021年度 变动幅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15 -93.3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15 -93.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4 6.23 减少5.89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01 4.41 增加0.60个百分点域的高景气,驱动动力电池产业快速发展,三元前驱体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销售量有所增加,本期产品销售价格有所提高所致。公司债券及办理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或议付等,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增加。上述原因综合导致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大,购买原材料支出增加所致。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增加及当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现金所致。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六、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形成多项核心工艺技术。公司“萃杂不萃镍”技术改进了国内镍湿法冶金行业的工艺流程、降低了高纯硫酸镍的制造成本;自主研发的均相共沉淀技术、一次颗粒形貌调控技术和粒度分布调控技术,构建了完备的功能材料合成技术体系,提高了三元前驱体的电化学性能、烧结活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提高锂电池产品的能量密度、安全性能及循环性能。 (二)稳定高效的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高素质和专业化的技术团队,专业覆盖化学、材料、工程、分析等多学科领域。公司技术团队多年来专注于镍钴可循环资源的综合利用,镍电池正极材料及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生产,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 (三)高品质控制优势 公司 2015 年引入松下品质控制体系,针对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复杂的生产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对技术开发、工艺设计、设备研发以及对生产环节全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对产品的质量管控。 (四)多渠道原材料供应布局 公司长期从事镍钴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建立了多渠道、完善的原材料供应体系,公司与全球大型镍钴矿湿法冶炼中间品生产商 MCC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自 2021 年 2 月起向松下中国采购金属镍豆、金属钴豆作为原材料生产 NCA 三元前驱体(由松下中国向必和必拓、嘉能可等采购镍豆、钴豆之后销售给公司),以保证镍钴资源的稳定供应。 同时,公司与全球最大的环保服务企业之一威立雅合资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威立雅江门,未来将充分利用威立雅在资源回收领域的渠道,进一步保障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 (五)高镍产品的先发优势元前驱体领域,针对松下的产品需求,成功解决了镍钴铝难以共沉淀的技术难题,实现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的突破;2017 年底,公司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元前驱体 NCA87;2019 年底,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元前驱体 NCA91。公司目前产品还包括高镍三元前驱体 NCM83、NCM88 等,主要在研产品包括高镍三元前驱体 NCA94、NCM94 等,镍含量将进一步提升。 在新能源汽车政策降低补贴的金额、提高补贴的技术标准的背景下,高端新能源汽车向长续航里程方向发展,将进一步提升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带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高镍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已实现高镍三元前驱体系列产品的量产与销售,与国际一流锂电池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六)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制度,对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考察。公司深耕镍电池正极材料和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多年,以领先的行业技术、严苛的品质控制和高效的响应速度,获得世界知名动力电池制造商松下的品质认证,并在 2017 年实现批量供货,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向松下供应的产品数量不断提升,成为松下高镍三元前驱体的重要供应商。此外,公司还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贝特瑞、当升科技、巴斯夫杉杉等国内外领先的正极材料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2 年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权激励计划导致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员工薪酬提高等因素影响所致。 (二)研发进展年度获得的 9 项发明专利授权,其中“采用杂多酸作载体去除镍溶液中微量硅、磷杂质的应用” “可重复使用的多金属盐为络合剂从镍溶液中除杂的方法” “一种从镍溶液中络合萃取除去杂质磷、硅的方法”相关技术对低成本地获得电池级镍溶液具有重要意义;“从锂溶液中分离锂与三元金属离子 M 的方法”“从低锂量的电池废料中回收锂的方法” “从锂溶液中分离锂与三元金属离子 M 的装置”相关技术能提高锂资源的利用率,简化生产工序及生产设备,降低成本。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22 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48项、软件著作权 6 项,商标 1 项。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58 元,共计募集资金 36,640.00 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3,900.00 万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 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2,74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35.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04.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6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度使用及 2022 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A 30,104.56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B1 29,324.3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82 项目投入 C1 783.61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20 项目投入 D1=B1+C1 30,107.92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01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9.65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注差异 G=E-F 9.65 注:差异 9.65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约 9.65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六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余额广东芳源新材 中国建设银行股料集团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江门 44050167023900001206 - 已销户限公司 城区支行广东芳源新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新会 657474728524 - 已销户限公司 支行广东芳源新材 中信银行股份有料集团股份有 8110901013701323070 - 已销户 限公司江门分行限公司广东芳源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新会 755903417810920 - 已销户限公司 支行广东芳源新材 广州银行股份有料集团股份有 817000012202043 - 已销户 限公司江门分行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 中国建设银行股环科技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江门 44050167023900001231 - 已销户 注司 城区支行 合 计 - 注: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11,245.87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 1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芳源循环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685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使用及 2022 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A 63,836.97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项目投入 C1 39,474.67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5.93 项目投入 D1=B1+C1 39,474.67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5.93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4,518.23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504.73 注差异 G=E-F 13.49 注:差异 13.49 万元系本期应计但尚未到账的闲置资金利息收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广东芳源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集团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3201492508 43.46 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司江门市芳源循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注 687376193141 9,422.26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江门市芳源循环 注 有限公司江门城区 44050167023900001456 15,039.01科技有限公司 支行 合 计 24,504.73 注: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于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638,369,679.25 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 1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和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2022 年股份姓名 职务 增减变动原因 数 数 增减变动量 董事长、总裁、控罗爱平 股股东、实际控制 79,028,700 79,028,700 - - 人 董事、副总裁、实 吴芳 17,843,800 17,843,800 - - 际控制人谢宋树 董事、常务副总裁 2,131,600 2,131,600 - -龙全安 董事、副总裁 1,642,800 1,642,800 - -袁宇安 董事 15,046,100 15,046,100 - -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2022 年股份姓名 职务 增减变动原因 数 数 增减变动量陈万超 董事 526,800 526,800 - -邹育兵 独立董事 - - - -杨德明 独立董事 - - - -贺强 独立董事 - - - -朱勤英 监事会主席 385,200 385,200 - -王珏 监事 - - - -罗佳 监事 - - - -张斌 副总裁 1,275,600 1,306,500 30,900 二级市场交易刘京星 副总裁 1,328,400 1,328,400 - -朱红斌 副总裁 15,200 40,000 24,800 二级市场交易陈剑良 董事会秘书 540,800 540,800 - -吕海斌 财务总监 40,000 40,000 - -注 1:间接持股数的计算方法系直接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乘以上述人员在该直接股东直接和间接的持股比例。注 2: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贺强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