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 鞍重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次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 07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 年 5 月 8 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 年 5 月 8 日的交 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956,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727%。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925,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60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0.01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939,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48%;反对 16,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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