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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装股份-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 3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人,代表股份 62,43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03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5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93%。股份 2,58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2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3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5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93%。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82%;反对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5%;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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