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次
独立意见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芳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力、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工作经验,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品德,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鹏先生、张立新先生、李红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吴惠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李红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独立董事签名:赵增耀 史浩明 孙 曦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