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2 杭 州 中 威 电 子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第 六 次 会 议 决议 公 告 本 公 司及 董 事会 全 体成员 保 证信 息 披露 内 容的真 实 、准 确 和完 整 ,没有 虚 假记 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6日以电话及口头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7日13: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一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结合解决同业竞争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对于解决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信息” )同业竞争的完成期延期 1 年,暨承诺函中的“2、(1)①”变更为: “①对于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司成为中威电子间接控股股东之日起 2 年内,将以股权出售、资产/业务合并、资产剥离或收购方式,将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业务或整体并入上市公司或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自本公司成为中威电子间接控股股东之日起至上述同业竞争情况整改完毕之日(以下简称“过渡期”),本公司将按季度根据财务报表及在手订单进行分析并预测,确保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同类收入或毛利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低于 30%,确保其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在新电信息完成产权交易前,为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影响,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通过股权委托等方式将智慧城建持有的新电信息 71.12%的股权委托给中威电子管理,托管至产权交易完成之日结束,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智慧城建对应的除股权处置权、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董事提名权,均托管给中威电子,智慧城建应按照中威电子的意见行使托管权利,不得自行行使托管权利。 ” 除上述变更外,承诺的其他内容不变。在承诺延期事项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签署《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 董事会认为: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等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一策、胡明磊、陈海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开始,在公司 18 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 1819 号中威大厦)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 关 于 召 开 202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