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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 火炬电子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0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55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54.65元/股(含)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3年5月16日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5元/股,回购期限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22”、“2023-023”、“2023-025”号公告。  一、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此,公司对本次回购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4.6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3年5月16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仅涉及派送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3487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5-0.3487)/(1+0)≈54.65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1.4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其他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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