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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致同意的意见。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进行修订,有助于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聘任总经理及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事项。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署:          周世虹:          杨模荣:          李进华: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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