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69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传签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通过全面的、精准的覆盖高价值岗位及关键人才,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建立公司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审议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卢彩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二、审议《关于的议案》 为规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特制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审议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卢彩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