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 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次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胜利精密股票代码:002426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玉根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 55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 6 幢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 6 幢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胜利精密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胜利精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胜利精密 指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高玉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指 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大本次权益变动 指 宗交易以及司法拍卖方式合计减持胜利精密股份 指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报告书《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高玉根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0419660110**** 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 55 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高玉根先生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玉根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 2020 年 11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和 2023 年 4 月 10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通报批评)、2022 年 2 月 9 日被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以及 2022 年 9 月 21 日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和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AHGCX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 6 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领胜逸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高逸鸣) 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28 日 合伙期限:201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其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高玉根 高逸鸣 高玉根 王书庆 缪磊 领胜逸涵 乔奕 殷勤 陈熙 王汉仓 吴加富 王韩希 皋雪松 郑颖怡 程晔 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5 月 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胜利精密股份 18,000,000 股,于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13 日期间经司法拍卖导致其持有的胜利精密股份被动减少 80,0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于式减持其持有的胜利精密 73,794,823 股。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拟继续向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50,830,000 股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023-02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 2021 年 5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玉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胜利精密股份 503,139,897 股,占胜利精密总股本的 14.62%,高玉根先生为胜利精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玉根先生于 2021 年 8 月 4 日、8 月 12 日和 8 月 13 日经司法拍卖导致其持有的胜利精密股份被动减少 80,000,000 股,于 2023 年 5 月 8日通 过大宗交易 的 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8,000,000 股, 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12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22 日至精密总股本的 2.14%。 综上,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3 年 5 月 8 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变动 171,794,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18%。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玉根先生与大宗交易受让方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古玉鼎若”)于 2023 年 5 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高玉根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古玉鼎若分两期转让其持有的 68,8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首期大宗交易权和转让权之外的会议召集权、提名与提案权、参会权、全部表决权、征集投票权以及其他全部权利委托给高玉根先生行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胜利精密股份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本比例高玉根 司法拍卖 2021.8.4-8.13 3.03富乐成 集中竞价 小计 153,794,823 4.4688%高玉根 大宗交易 2023.5.8 2.05 18,000,000 0.5230% 合计 171,794,823 4.9918% 注:就上述大宗交易的 18,000,000 股份高玉根先生已与大宗交易受让方古玉鼎若签署 《表决权委托协议》 ,约定自股份交易的交割日期起,古玉鼎若将其届时所持股份的除收益 权和转让权之外的会议召集权、提名与提案权、参会权、全部表决权、征集投票权以及其他 全部权利委托给高玉根先生行使。 高玉根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取得的 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部分);富乐成本次权益变动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 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 截至 2023 年 5 月 8 日 持股情况 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26,055,941 12.38% 328,055,941 9.53%高玉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855,445 1.22% 68,513,985 1.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4,200,496 11.16% 259,541,956 7.54% 合计持有股份 77,083,956 2.24% 3,289,133 0.1%富乐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083,956 2.24% 3,289,133 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高玉根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锁定期满后,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承诺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述承诺。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玉根先生承诺:(1)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认购以合法自有资金出资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等方式认缴并出资的情况;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胜利精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胜利精密及其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会对本次认购的出资产生不利影响的资产不良状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审核后、发行方案备案前,所认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胜利精密的股份。 (2)高玉根先生近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若有违反上述减持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富乐成及各合伙人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认购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内,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或者退出合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玉根先生直接持有胜利精密股份 328,055,941 股,占胜利精密总股本 9.53%,拥有 10.06%的表决权比例,其累计被质押股份累计被冻结股份 122,126,700 股,占其所持胜利精密股份的 37.23%,占胜利精密总股本的 3.55%。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胜利精密股份 3,289,133 股,占胜利精密总股本 0.1%,其中被质押股份 0 股,占其所持胜利精密股份的 0%;被冻结股份 3,289,133 股,占其所持胜利精密股份的 100%。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玉根 日期:2023 年 5 月 8 日 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领胜逸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高逸鸣) 日期:2023 年 5 月 8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 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市 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股票简称 胜利精密 股票代码 002426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高玉根 -名称 务人注册地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 有√ 增加□ 减少√数量变化 动人 无□ 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务人是否为 是√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上市公司实 否□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披露前拥有权益 权益变动前,高玉根先生持股数量 426,055,941 股,持股比例:12.38%;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高玉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合计 503,139,897 股,持股比例:股份比例 14.62%。 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171,794,823 股,变动比例:4.99%。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权益变动后,高玉根先生持股数量 328,055,941 股,持股比例:9.53%;股份数量及变动 高玉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合计 331,345,074 股,持股比例:比例 是□ 否√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拟继续向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信息披露义务人 伙)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50,830,000 股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是否拟于未来 12 告 2023-02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个月内继续增持 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是□未解除公司为其 否√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玉根 日期:2023 年 5 月 8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