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 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人设计”)原股东李建元、王长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人设计原股东李建元、王长杰承诺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同人设计 2020、2021、2022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000,000 元、30,000,000 元、35,000,000 元,累计净利润之和不低于 90,000,000 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 020648 号”、“中兴华审字(2022)第 020555 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 020921 号”《审计报告》,同人设计 2020、2021、2022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 25,677,153.39 元、29,691,920.86 元、4,155,556.69元,累计实际净利润之和为 59,524,630.94 元,差异金额为 30,475,369.06 元,未完成预计业绩目标。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同人设计原股东李建元、王长杰应当承担相应的 业 绩 补 偿责 任 , 补偿 金 额 =(90,000,000-59,524,630.94) ÷ 90,000,000 ×人设计原股东李建元、王长杰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71,400,000 元抵销,抵销后同人设计原股东李建元、王长杰仍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14,946,879 元。 近日,公司已收到同人设计原股东李建元、王长杰以现金补偿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 14,946,879 元,其中李建元支付业绩补偿款 10,462,815.30元,王长杰支付业绩补偿款 4,484,063.70 元。同人设计原股东李建元、王长杰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