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声 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或批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湖北 能源/公 司/股 份公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发行人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本预案 指 券预案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本次发行 指 过 600,000.00 万元(含)的行为股东大会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募集说明书 指 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章程》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报告期各期末 指 日及 2023 年 3 月 31 日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及人民币亿元 特别说明:本预案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本预案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目 录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 万元(含),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 (3)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 100MW 农光互补 电站项目 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 100MW 光储渔业一体 化电站项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 100MW 风力发电 项目 首义新能源石首市南口镇 100MW 农光互补发 电项目 冼马综电浠水县洗马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 高锐达新能源潜江市高石碑镇 100MW 渔光互 补光伏发电项目 合计 1,477,915.32 600,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十二)违约责任 以下事件构成公司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次债券到期,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公司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3)公司在其资产、财产上设定抵押/质押权利导致实质影响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或出售其重大资产导致实质影响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 (4)除上述第(1)至(3)项所述的违约情形以外,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其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实质影响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者经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合理期限仍未得到纠正; (5)公司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并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进入相关的诉讼程序; (6)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停业、清算、申请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 (7)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者监管部门作出任何规定,导致公司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变为不合法或者不合规; (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承诺按照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或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利率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本次发行债券发生违约后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则协议任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 1-3 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5,569.30 287,781.14 218,119.26 102,885.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779.07 6,964.14 8,116.89 8,169.93 应收票据 - - 33.00 1,179.44 应收账款 369,860.22 349,304.35 398,665.82 300,802.38 应收款项融资 6,289.61 2,745.53 14,184.40 18,159.91 预付款项 297,270.59 394,493.17 429,476.20 31,795.01 其他应收款 33,078.05 9,507.18 29,417.10 17,035.87 其中:应收利息 - - 284.79 627.41 应收股利 2,468.29 1,718.29 1,664.81 - 存货 79,661.23 66,039.44 78,981.83 41,585.32 其他流动资产 56,272.82 49,418.78 54,854.24 8,286.13流动资产合计 1,334,780.89 1,166,253.73 1,231,848.75 529,899.1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00.00 200.00 1,678.95 1,200.00 长期股权投资 541,715.07 530,258.19 535,958.28 528,326.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707.62 26,707.62 25,946.00 25,070.06 投资性房地产 27,755.61 28,021.89 28,902.74 29,136.22 固定资产 4,789,882.69 4,798,252.45 4,572,916.10 4,109,858.55 在建工程 875,088.50 823,349.69 392,072.64 420,962.75 使用权资产 68,322.34 69,660.51 58,830.91 - 无形资产 167,506.26 170,642.00 163,862.32 149,191.29 开发支出 753.77 730.58 - - 商誉 90,686.02 95,479.46 92,155.37 56,280.67 长期待摊费用 2,850.85 3,078.36 904.24 5,322.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227.64 89,727.14 63,174.87 51,405.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4,905.32 145,126.81 140,106.20 110,030.15非流动资产合计 6,834,601.69 6,781,234.71 6,076,508.60 5,486,784.84资产总计 8,169,382.58 7,947,488.45 7,308,357.35 6,016,683.98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4,867.39 214,835.38 246,000.00 303,067.0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23,614.58 40,806.76 1,892.86 应付账款 175,104.07 277,457.15 136,367.41 89,435.30 预收款项 - - 3.30 13.39 合同负债 519,729.60 353,898.93 356,881.63 44,893.76 应付职工薪酬 12,677.19 12,204.94 10,257.66 7,593.19 应交税费 16,580.56 32,002.69 59,028.37 73,736.54 其他应付款 120,197.85 121,265.31 142,059.64 158,250.65 其中:应付利息 - - 14,779.00 12,730.28 应付股利 549.68 1,551.69 8,742.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5,222.70 145,119.62 386,371.17 193,567.35流动负债合计 1,403,686.83 1,432,365.87 1,455,109.14 1,099,379.81非流动负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长期借款 2,473,372.19 2,264,006.89 1,626,099.56 915,584.29 应付债券 347,000.00 347,000.00 404,000.00 350,000.00 租赁负债 56,079.45 56,312.10 49,070.48 - 长期应付款 - - - 24,819.3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895.95 2,012.62 2,250.73 3,171.70 预计负债 2,072.71 2,074.88 4,072.94 6,937.90 递延收益 33,501.09 33,775.71 34,339.29 28,545.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4,697.82 137,619.53 96,821.05 82,801.8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66.74 18.93非流动负债合计 3,048,619.21 2,842,801.72 2,216,720.80 1,411,880.06负债合计 4,452,306.04 4,275,167.59 3,671,829.94 2,511,259.87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56,897.30 656,897.30 650,744.95 650,744.95 资本公积金 1,076,471.21 1,075,757.06 1,063,973.42 1,066,635.20 减:库存股 24,922.44 24,922.44 - - 其他综合收益 16,365.21 17,116.43 2,689.64 2,815.12 专项储备 2,917.94 476.85 54.52 56.90 盈余公积 150,634.86 150,634.86 126,733.79 107,881.22 未分配利润 1,223,982.60 1,192,917.06 1,198,796.20 1,058,698.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 614,729.86 603,443.75 593,534.90 618,591.75所有者权益合计 3,717,076.55 3,672,320.86 3,636,527.41 3,505,424.1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69,382.58 7,947,488.45 7,308,357.35 6,016,683.9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一、营业收入 409,272.74 2,057,821.48 2,262,885.27 1,702,343.91其中:营业收入 409,272.74 2,057,821.48 2,262,885.27 1,702,343.91二、营业总成本 378,703.86 1,946,601.86 2,041,953.90 1,368,166.70其中:营业成本 345,153.48 1,773,842.87 1,886,399.00 1,234,753.49 税金及附加 2,231.73 16,314.74 13,887.19 13,052.98 销售费用 984.41 4,236.34 3,487.41 1,631.9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管理费用 11,892.57 66,151.17 61,448.33 47,772.64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18,441.67 86,056.75 76,731.98 70,955.67 其中:利息费用 19,189.05 85,333.83 75,534.92 68,602.04 利息收入 963.73 2,543.85 943.98 1,152.44加:其他收益 4,117.79 18,358.43 17,903.66 2,813.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9.44 -1,245.69 217.27 -2,092.00(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819.59 -7,607.00 -558.88 -177.98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 -2,640.62 - -21,915.48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244.94 -937.79 510.18 -764.19以“-”号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 3,902.91 8,547.82 3,632.24 5,199.33减:营业外支出 176.37 4,041.96 6,572.56 7,691.73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 8,110.65 60,128.00 59,147.43 79,446.08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损以“-”号填列) - - - -损以“-”号填列)(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净利润(净亏损以“-” 31,065.55 116,254.04 234,920.27 245,712.90号填列)以“-”号填列)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877.15 35,908.95 -3,867.20 -40,902.81净额(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751.22 14,740.94 1,649.40 -23,002.22净额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 -539.87 2,944.73 315.29其他综合收益 -751.22 15,280.81 -1,295.32 -23,317.51他综合收益(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125.93 21,168.01 -5,516.60 -17,900.58额七、综合收益总额 37,746.35 138,353.77 237,645.75 235,019.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1-3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730.31 78,807.81 1,842.08 4,247.1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4,464.45 5,567,666.83 4,027,978.63 1,739,132.8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 24,459.36 205,482.06 174,217.54 143,841.4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5,702.41 4,947,441.85 3,708,015.44 1,200,702.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182.04 63,498.53 51,860.5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3.65 23,825.03 16,053.68 18,042.29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3.64 968.36 748.00 405.12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3年 1-3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16.41 -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0.85 61,975.42 80,316.62 70,308.0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154,640.91 617,552.85 340,930.61 238,418.82金投资支付的现金 561.60 16,194.60 19,412.76 36,578.0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48,896.96 86,823.45 3,975.71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78.90 - -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202.51 682,723.31 447,166.82 278,972.6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4,351.67 -620,747.89 -366,850.19 -208,664.59净额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04.14 54,044.99 4,148.1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46,554.81 1,600,683.23 1,929,139.86 1,219,215.5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2,731.08 - -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9,858.95 1,657,459.30 1,933,288.04 1,219,215.5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5,772.28 1,240,290.19 1,432,517.79 1,391,083.9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6,636.69 1,586,845.15 1,772,684.72 1,566,420.7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279.10 2,784.82 -871.25 -2,740.24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表: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序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号 地 直接 间接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 展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麻城风电 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 风电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黄石风电 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老河口三 涧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 合并 非同一控 三峡新能源通城风电有 限公司 合并 湖北能源集团广水王子 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随县岩子 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鹤峰大垭 风力发电、光 新能源有限公司 伏发电 湖北能源集团远安茅坪 风力发电、光 新能源有限公司 伏发电 湖北能源集团随州长岗 风力发电、光 新能源有限公司 伏发电 非同一控 襄阳茗峰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安陆盛和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大悟县明禺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 合并 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新能 源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枣阳新能 源有限公司 湖北省九宫山风力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 电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 随县爱康新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 合并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序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号 地 直接 间接 非同一控 仙桃楚能新能源有限公 司 合并 非同一控 江苏旭强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左云县晶科电力有限公 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宿州盛步光伏发电有限 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宿州晶海光伏发电有限 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合并 非同一控 西安江晟天辰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潜江安锐光伏发电有限 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潜江汉晟农业发展有限 农作物种植 公司 与销售等 合并 非同一控 鄂州市晶能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石首市晶鸿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西安天盛晟辉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天门市天鑫新能源有限 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天门市火石农业科技有 农作物种植 限公司 与销售等 合并 非同一控 天门市火石新能源有限 公司 合并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序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号 地 直接 间接 非同一控 天门市经纬农业科技有 农作物种植 限公司 与销售等 合并 非同一控 长春市盛步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通榆县晶鸿太阳能发电 有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南京虹华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乾安宏华太阳能发电科 技有限公司 合并 湖北能源集团钟祥新能 发电、输电、 源有限公司 供电业务 光伏发电,风 非同一控 中启乐楚清洁能源(天 门)有限公司 质发电,储能 合并 新兴能源、光 阳新鑫光新能源有限公 伏发电及风 司 力发电技术 服务等 石首市首义新能源有限 发电、输电、 公司 供电业务 太阳能热发 公安县竹瑞晟鑫新能源 有限公司 等 风力发电、光 非同一控 中启绿风乐楚清洁能源 (天门)有限公司 质发电、储能 合并 非同一控 浠水绿清源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黄梅县佐阳新能源发电 有限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西安风潭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合并 非同一控 天门天盛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合并 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序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号 地 直接 间接 湖北清江物业有限责任 公司 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 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 气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 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 限公司 合并 湖北荆州煤炭港务有限 公司 陕煤华中煤炭销售有限 煤炭及制品 公司 销售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 三峡集团(营口)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 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 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国际投资(香 港)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 秘鲁利马 秘鲁利马 市 市 合并 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 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罗田平坦 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 投资与资产 有限公司 管理 湖北能源光谷热力有限 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售电有限 电力销售及 公司 服务 非同一控 武汉东三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合并 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序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号 地 直接 间接 湖北能源集团房县水利 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谷城银隆电业有 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汉宜新能 发电、输电、 源有限公司 供电业务等 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 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 湖北锁金山电业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 合并 湖北宣恩洞坪水电有限 责任公司 湖北省天然气开发销售 有限公司 湖北神农 湖北神农 架 架 湖北能源集团南漳张家 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双河市新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 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 有限公司 潜江高锐达新能源有限 发电、输电、 公司 供电业务 浠水县冼马综电新能源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 2020 年新增法人主体 4 户,减少 2 户;其中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家 子公司,即湖北能源集团枣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 3 家子公司,即:襄阳茗峰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大悟县明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陆盛和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减少 2 家子公司,即湖北能源集团峡口塘水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松 滋风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司 2021 年新增法人主体 29 户,减少 1 户;其中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 家子公司,即: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湖北能源集团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陕煤华中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开发销售有限公司;收购 22 家新能源业务子公司;减少 1 家子公司,即三峡新能源利川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 2022 年新增法人主体 17 户,减少 4 户;其中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1家子公司,即:阳新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石首市首义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安县竹瑞晟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浠水县冼马综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南漳张家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双河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汉宜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钟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 6 家新能源业务子公司,即:中启乐楚清洁能源(天门)有限公司、中启绿风乐楚清洁能源(天门)有限公司、浠水绿清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黄梅县佐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西安风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天门天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减少 4 家子公司,即:湖北能源集团东西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麻城阎家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麻城中广昇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大悟三角山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 2023 年 1-3 月新增法人主体 1 户,减少 1 户;其中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家子公司,即潜江高锐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减少 1 家子公司,即达茂旗大唐天宏太阳能发电科技有限公司。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年 1-3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流动比率(倍) 0.95 0.81 0.85 0.48速动比率(倍) 0.89 0.77 0.79 0.44资产负债率(合并) 54.50% 53.79% 50.25% 41.7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主要财务指标 年 1-3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次) 4.74 24.46 31.29 29.90利息保障倍数(倍) 5.06 5.02 8.84 7.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股)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72 4.67 4.63 4.44(元/股)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⑤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⑥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⑦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数; ⑧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数; 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数;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收益率 基本 稀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22 年度 3.25% 0.15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2021 年度 7.26% 0.33 0.3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 其中:P 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E0 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 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月份数;Mj 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是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金额,“归属于普通股股 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①基本每股收益=P/S ②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1-所得税率)-转换费 用)/(S+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增加股份数) 其中:P 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报告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S=S0+S1+Si×Mi÷M0-Sj×Mj÷M0;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 6,834,601.69 83.66% 6,781,234.71 85.33% 6,076,508.60 83.14% 5,486,784.84 91.19%产资产 100.00 100.00合计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6,016,683.98 万元、7,308,357.35 万元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长而呈总体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529,899.14 万元、1,231,848.75 万元和 和其他流动资产等组成。2021 年末较年初增长 701,949.61 万元,增幅达 132.47%, 主要系 2021 年的预付款项增长较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5,486,784.84 万元、6,076,508.60 万元、6,781,234.71 万元和 6,834,601.6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1.19%、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总体呈现上 升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流动负债 1,403,686.83 31.53 1,432,365.87 33.50 1,455,109.14 39.63 1,099,379.81 43.78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4,452,306.04 100.00 4,275,167.59 100.00 3,671,829.94 100.00 2,511,259.8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2,511,259.87 万元、3,671,829.94 万元 主要系公司用于新建基建项目和新能源项目收购的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1,099,379.81 万元、1,455,109.14 万元 和 1,432,365.87 万元和 1,403,686.8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78%、 款等组成。2021 年末较年初增长 355,729.33 万元,增幅达 32.36%,主要系 2021 年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增长较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411,880.06 万元、2,216,720.80 万元、2,842,801.72 万元、3,048,619.21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6.22%、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款及应付债券增长较多。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年 1-3 月 2 年度 1 年度 0 年度流动比率(倍) 0.95 0.81 0.85 0.48速动比率(倍) 0.89 0.77 0.79 0.44资产负债率 54.50% 53.79% 50.25% 41.74%利息保障倍数(倍) 5.06 5.02 8.84 7.64 注:上述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规划,近年短期借款的减少以及货币资金的增加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1.74%、50.25%、53.79%和 54.50%,近年来公司在建项目逐年增加,但融资方式呈多元化,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64、8.84、5.02 和 5.06,偿债能力较强,主要系火电、新能源发电收入增长,其中 2021 年新能源发电实现净利润 6.02亿元,同比增长 34.0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4 5.50 6.47 6.49存货周转率(次) 4.74 24.46 31.29 29.90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49 次、6.47 次、5.50 次和 1.14 次。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9.90 次、31.29 次、24.46 次和 4.74 次。均账面价值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409,272.74 2,057,821.48 2,262,885.27 1,702,343.91营业成本 378,703.86 1,946,601.86 2,041,953.90 1,368,166.70营业利润 44,007.60 158,066.96 303,600.70 357,861.04利润总额 47,734.15 162,572.82 300,660.38 355,368.65净利润 39,623.50 102,444.83 241,512.95 275,922.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702,343.91 万元、2,262,885.27 万元、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560,541.36 万元,增幅 32.93%,主要系 2021 年发电量、煤炭贸易量及天然气销售量同比增加,收入增加所致。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利润总额变动趋势一致。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 100MW 农光互补 电站项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 100MW 光储渔业一体 化电站项目 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 100MW 风力发电 项目 首义新能源石首市南口镇 100MW 农光互补发 电项目 冼马综电浠水县洗马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 高锐达新能源潜江市高石碑镇 100MW 渔光互 补光伏发电项目 合计 1,477,915.32 600,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原则上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在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尽可能保证每年利润分配规模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采取现金方式实施利润分配。 公司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的条件 当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时,应当实施现金分红;当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规模和盈利增长速度能支撑股本规模的扩张,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便于公司的发展和成长,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但公司根据盈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出具意见。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对于年度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公司董事会应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详细论证,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时,可以对前述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1)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化或调整时; (2)公司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动时;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3)董事会建议调整时。 (二)公司最近三年实际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当年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94,138,379.16 985,462,632.90 780,893,938.3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2,540,445.24 2,349,202,715.24 2,457,129,027.08当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 2,160,494,950.38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1,989,624,062.5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占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108.59% 的比例注:2022 年度分红尚未实际实施,公司现拟以公司总股本 6,568,972,986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公司最终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今后公司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应分红规划实施现金分红。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