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 号)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顺新材”)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3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33 亿元。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4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3,531,5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海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为 18.2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8.1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其它说明 公司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