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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起重-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拥有履行相应管理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及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杨   艳   易宏举   谭永东   周奇才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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