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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 晨丰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丁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可能超过 30%,导致丁闵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丁闵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丁闵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其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其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为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丁闵免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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