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次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高管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肖茂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维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彭仕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张宏 傅申特 姚虎明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