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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蒋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隋庆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鲁明威先生、孙研先生、王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隋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确定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及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独立意见 本次确定的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及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确定的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及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相关事项。独立董事:   战国义    房绍坤   林建忠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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