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 控股股东因增持和可转债转股引起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_0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4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增持和可转债转股引起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 公告 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或“特发信息”)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将其所持有的“特发转 2”实施转股,转股完成后,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为人汉国三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国三和”)(未持有“特发转 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36.88%增加至 38.24%。计 2,073,900 股。“特发转 2”全部转股。三和合计持股比例被稀释超过 1%的主要原因是:特发集团已在前期(2021 年 12月 28 日)将其所持有的部分“特发转 2” 提前转股。其一致行为人汉国三和合计持股比例被稀释,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出具的《关于持有特发信息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 8 日,特发集团因增持特发信息股份和实施可转债转股,导致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最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从 38.24%下降到 37.09%,变动比例超过 1.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平均价格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资金来源 (元/股) 集中竞价 520,000 5.75 自有资金 合计 2,073,900 6.34 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后,特发集团直接持有特发信息股票 315,160,753 股,通过汉国三和持有 9,903,504 股,共计 325,064,257 股。 股东 单位 增持前 增持数 增持后 特发集团 股 313,086,853 2,073,900 315,160,753 汉国三和 股 9,903,504 -- 9,903,504 合计 股 322,990,357 2,073,900 325,064,257债“特发转 2” 646,560 张,转换为 8,820,736 股特发信息 A 股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施转股可转债持有比例变 动达 10%的公告》。 特发集团在 2021 年 12 月 28 日已提前将其所持有的部分“特发转 2”实施 转股,致其当时的持股比例增加超过 1%,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控股股东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引起持股比例增加超 过 1%的公告》。 鉴于上述原因,本次特发集团将其所持有的“特发转 2”实施赎回前可转债 持有人转股,致使目前特发集团持股比例被稀释超过 1%。 本次特发集团实施可转债转股,致使目前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为人汉国三和 合计持股比例被稀释超过 1%的 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汉国三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 100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5 月 8 日股票简称 特发信息 股票代码 000070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加比例(%) 特发集团 A股 被稀释 -1.38% 汉国三和 0 0% 合 计 -1.1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 √(持有可转债转股)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特发集团 313,086,853 37.07% 323,981,489 35.99% 汉国三和 9,903,504 1.17% 9,903,504 1.10% 合计持有股份 322,990,357 38.24% 333,884,993 37.0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990,357 38.24% 333,884,993 37.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