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次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7000.00 万元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扣减完成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176,814.75 万元。本次调减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且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三、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减情况,公司编制的《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减情况,公司编制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相关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页无正文,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署页) 张端阳 李 姗 高大辉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