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次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仍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登记事项。此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12,121,980 股变更为 219,511,980 股。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即 219,511,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9,511,980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2,866,905 37.75% 33,146,762 116,013,667 37.75%其中:高管锁定股 67,518,745 30.76% 27,007,498 94,526,243 30.7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348,160 6.99% 6,139,264 21,487,424 6.99%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645,075 62.25% 54,658,030 191,303,105 62.25% 股份总数 219,511,980 100.00% 87,804,792 307,316,772 100.00% 注: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八、调整相关参数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1)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 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 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该等代为收取的现金分红不予返还, 公司将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注销,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派息、派送股票 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 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情况: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完成后的公告为准。 九、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07,316,772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 每股收益为 0.23 元。 十、相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 4 号王子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白琼 咨询电话:0755-81713366 传真电话:0755-81706699 十一、备查文件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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