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2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 193,531,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 除权日(除息日):2023 年 5 月 16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9 日至登记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联系人:杨高锋 电话:021-37017626 传真:021-33887318 邮编:20110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