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 晨丰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方东晖)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量:次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晨丰科技股票代码:603685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方东晖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方东晖 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求精投资 指 司控股股东晨丰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85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益 指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变动报告书 求精投资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指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海宁求精投资有限公司与方东晖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转让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如本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姓名 方东晖身份证号 331081198708******性别 男国籍 中国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者地区的居留权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罗欣药业(股票代码:致行动人持有罗欣药业 11,073.63 万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上市公司罗欣药业 13,162.08 万股股份,占罗欣药业总股本的 12.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福莱蒽特(股票代码:605566)458.4 万股股份,占福莱蒽特总股本的 3.4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福莱蒽特 325.06万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上市公司福莱蒽特 783.46 万股股份,占福莱蒽特总股本的 5.88%。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联德股份(股票代码:605060)1,440.00 万股股份,占联德股份总股本的 5.97%。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受让股份。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晨丰科技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定求精投资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4,130,63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3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4,130,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36%。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姓名 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方东晖 协议转让 0 0 14,130,632 8.36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中 12,187,468 股已经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求精投资承诺在 2 个月内解除该等股份的质押。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求精投资 受让方(乙方):方东晖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4,130,63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大写壹亿肆仟零叁拾壹万柒仟壹佰柒拾伍元柒角陆分) 若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的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每股转让价格、转让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但转让比例、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变。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所述标的股份中的 12,187,468 股已经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承诺在 2 个月内解除该等股份的质押。 甲乙双方在标的股份解除质押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审查的申请材料。在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证券帐户的申请材料。方将本协议第 1 条所述股份转让价款的 50%支付给甲方。条所述股份转让价款的剩余 50%支付给甲方。内将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款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市公司股东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促使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循以往经营惯例依法经营,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资产的良好运行,保证上市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部门设置和核心人员相对稳定,继续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关系,保证上市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如下行为: (1)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主营业务; (2)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及购买资产行为; (3)进行任何增资、减资、并购、重组、终止、清算等影响本协议目的实现的行为; (4)变更或调整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关键管理人员任命、薪酬及福利制度、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或调整重要子公司的股权结构; (5)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重大债务或放弃债权,但新增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银行贷款除外; (6)其他故意损害目标公司或乙方利益的情形。权利负担,不得筹划或发行可交换债券。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就标的股份的转让、质押、委托表决、一致行动等安排进行磋商、谈判、合作。 (1)甲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事项的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不存在任何超越权限、虚假陈述、违法承诺的情形。 (2)甲方对本次转让的目标公司股份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除甲方已披露的情况外,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3)甲方及目标公司已披露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目标公司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截至标的股份过户日,甲方保证目标公司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重大负债及目前能够合理预见的或有负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可能导致被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目标公司退市的情形。 (1)乙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事项的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不存在任何超越权限、虚假陈述、违法承诺的情形;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目标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系真实、有效的,不存在虚假披露、违法承诺的情形; (3)乙方为本次交易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系合法持有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而获得的情形。起成立并生效。的修改协议应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2)若本协议一方发生实质性违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非因任何一方违约的原因,若本次标的股份过户未能取得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双方可另行协商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若双方无法就继续推进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该解除行为不构成违约。若涉及款项退回的,按本协议第 4 条(若甲乙双方依据约定解除本协议的,则甲方应在协议解除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款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执行。构成违约。若违约情形在本协议其他条款中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该条款执行,若本协议其他条款未作出约定的,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晨丰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东晖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7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晨丰科技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 4 号 电话:0573-8761817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 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4号股票简称 晨丰科技 股票代码 603685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宜 方东晖名称 注册地 桥新村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 无 一 致 行 动 人 有? 无?数量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否?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 股 数 量 : 0股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持 股 比 例 : 0%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持 股 数 量 : 14,130,632股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动 变 动 比 例 : 8.36%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否?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东晖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7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