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3-037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调整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14.42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4.21 元/股 ●聚合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 年 5 月 18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期限 6 年,初始转股价格为 14.63 元/股。2022 年 4 月 19 日,“聚合转债”(债券代码:11100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2022 年 5 月 17 日转股价格由 14.63 元/股调整为 14.4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055)。 根据有关规定和《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月 17 日)的公司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1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约定,在聚合转债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因此,本次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 14.42 元/股,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红利 D 为 0.211 元/股。 因此,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P1=14.42 元/股-0.211 元/股≈14.21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次聚合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42 元/股调整为 14.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