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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3               同 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57万股;由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共计67.29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79.86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2,419,000股减少至131,620,400股,注册资本将由132,419,000元减少至131,620,40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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