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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庞大-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 庞大          公告编号:2023-04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3 年 05 月 10 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65 元/股,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一)在本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二、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公告编号:2023-020),该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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