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拟发不超60亿可转债 股价涨0.22%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次
北京5月10日讯今日,湖北能源(000883.SZ)股价上涨,收报4.50元,涨幅0.22%。
昨日晚间,湖北能源发布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湖北能源宜城东湾100MW光伏发电项目、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100MW光储渔业一体化电站项目、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首义新能源石首市南口镇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天门天盛风电场二期项目、冼马综电浠水县洗马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高锐达新能源潜江市高石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湖北能源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显示,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湖北能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湖北能源营业收入40.93亿元,同比下降2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亿元,同比下降43.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2亿元,同比下降49.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8亿元,同比下降29.21%。
湖北能源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湖北能源营实现营业收入205.78亿元,同比下降9.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3亿元,同比下降50.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3亿元,同比下降53.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02亿元,同比增长93.84%。
报告期内,湖北能源资产减值准备本期金额为1.02亿元,上期金额为558.88万元。
湖北能源表示,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