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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拟向包括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此外,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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