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修订稿)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次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劳动保护费、材料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22,323,203.83 164,485,805.03 设备采购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114,375,122.12 348,131,371.68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采购 80,789,822.85 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74,133,040.93 7,151,901.74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采购、服务费 50,116,871.71 623,001,106.54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武汉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采购 45,386,110.90 34,981,761.61 材料采购、设备采 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44,928,798.90 36,088,495.58 购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服务 38,920,353.99 郑州海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采购 33,929,210.72 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32,312,490.75 148,417,310.48 材料采购、设备采 重庆海升实业有限公司 27,201,415.79 17,120,859.75 购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服务费、材料采购 25,352,116.37 14,515,705.79 洛阳七星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19,629,734.58 14,258,933.54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16,768,970.62 564,159.29 重庆安特瑞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16,294,500.83 12,534,894.90 服务费、工程服 中船重工海为郑州高科技有限公司 12,272,225.54 14,457,652.08 务、材料设备采购 船舶配件款、材料 昆山吉海实业有限公司 11,647,088.55 7,998,938.08 采购、设备采购 材料采购、设备采 扬州海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512,771.13 8,452,300.87 购 上海瑞洋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10,426,627.24 154,646.02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10,028,570.51 上海华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 7,579,106.59 7,201,438.12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677,381.20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5,324,780.91 6,829,044.24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工程款 5,018,060.41 重庆重齿运维动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采购 4,938,575.60 1,780,798.65 材料采购、服务 中船重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849,060.21 1,566,371.70 费、购买固定资产 英辉南方造船(广州番禺)有限公司 构建固定资产 4,549,311.47 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服务费 4,164,802.01 上海德瑞斯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船舶配件款 3,878,409.49 403,298.16 保险费、材料采 中船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购、财产保险费、 3,425,954.51 4,939,150.66 服务费 杭州瑞利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服务 3,288,679.26 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3,216,762.51 7,271,509.75 重庆清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采购 3,139,532.26 34,609,920.38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洛阳双瑞已申报破产债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受理 此案,并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开庭审理此案。2019 年 10 月 25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19)浙 01 民初 36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久和装备支付洛阳双瑞 货款 47,965,190.6 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797,421.29 元(暂计至 2019 年 6 月 5 日,自 2019 年 6 月 6 日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损失以 47,965,190.6 元货款未清偿部分为基数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另行给付)。 民法院递交《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申请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作出(2020)浙 01 执 77 号《执行决定书》,将以久和装备为执行人的案件移送内蒙古 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洛阳双瑞已申报破产债权。 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商都天硕及河南天之硕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提出管 辖权异议申请,请求将该案移送至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22 年 1 月 12 日,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内 09 民初 3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 解除洛阳双瑞与商都天硕 2019 年 9 月 16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 2019 年 9 月 20 日 签订的《补充协议 1》 《补充协议 2》,2020 年 7 月 25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3》; (2)商都 天硕向洛阳双瑞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1,900 万元及相应的财务费用(以 1,900 万元为本金, 从 2020 年 8 月 15 日起,按照年利率 6.75%计算到实际返还之日止);(3)商都天硕向洛 阳双瑞支付违约金 5,750 万元;(4)商都天硕向洛阳双瑞支付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 费用 50 万元;(5)河南天之硕对第(2)(3) (4)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开庭,2022 年 12 月 26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 内民终 45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维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 院(2021)内 09 民初 34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2)撤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 09 民初 34 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五项即“被告商都县天硕 风电装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5750 万元” “被告河南天之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三、四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改判商都县天硕风电装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支付违 约金 23,019, 400. 57 元;(4)河南天之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三项中的给付 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洛阳双瑞尚未收到上述款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院提交《起诉状》,就大唐丰都新能源与本公司签署的《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丰都 县三坝风电场工程 50MW 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等买卖合同项下产生的争 议,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发电量经济损失人民币 198,866,830.00 元;2.由被告承担 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鉴定、保全费用。 此外,中国海装已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向丰都县人民法院就该案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大 唐丰都新能源赔偿支付货款 19,330,632.00 元和合同差额款 1,050,000.00 元及前述 2 项款项 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尚未开庭,主审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上海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企业年金计划的制定、实 施、管理等工作。公司企业年金计划采用信托模式建立,由公司代表全体职工选取独立 第三方机构作为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及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与公司资产分 离管理。公司本部年金计划所需费用由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公司将应承担的年金 费用视同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定期将公司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归集的款项足额 划入托管人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企业年金方案实际执行情况无重大变化。 中船九院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上海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实施企业年金计划。中船九院公司已建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 主要负责企业年金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船九院人力资 源部负责。中船九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采用信托模式建立,由中船九院公司代表全体职 工选取独立第三方机构作为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及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与 中船九院资产分离管理。中船九院公司年金计划所需费用由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中船九院公司将应承担的年金费用视同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定期将公司缴费和 职工个人缴费归集的款项足额划入托管人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本年企业年金方案 实际执行情况无重大变化。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