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次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内蒙古TCL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核对,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一直致力于“环境友好、员工爱戴、社会尊重、客户信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对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及绿色低碳等领域工作的重视。本次向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契合公司的发展理念,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也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公司自身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内蒙古TCL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内蒙古TCL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是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的,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周 红 毕晓方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