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鑫-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次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充分的尽职调查,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吕洪峰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聘任吕洪峰先生出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我们认真审查了吕洪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吕洪峰先生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吕洪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二、《关于聘任李坤为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李坤任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我们认真审查了李坤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李坤女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请李坤女士担任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务。独立董事签名: 任跃英 闫忠海 程岩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