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次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本次向其控股子公司小芒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芒电商”)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小芒电商流动资金,有助于推动小芒电商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参照 LPR 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钟洪明、肖星、刘煜辉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