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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人民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建立司法主导的国际商事争议一站式解纷平台)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

在国际商事争议纠纷解决中,建立多元、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多元化解纷平台,通过专门性、行业性的各方社会主体参与,形成双赢互利的新型解纷机制与解纷文化,既是实践中的需求,更是时代的呼唤。法院作为审判机构,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构建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具备的强制执行力体现了司法权威的背书,在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平台的创新构建中亦应起到主导地位。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有机衔接调解、仲裁、诉讼,实现国际商事纠纷的“一站式”解决,能够为纠纷主体提供公正、高效、便利的解纷方式,向国际社会提供体现中国智慧的公共服务产品。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建立司法主导的国际商事争议一站式解纷平台

为满足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诉讼便利化的需求,不断提高自贸试验区诉讼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以法治园区为依托,重点打造以法院为主导的国际商事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自贸区法庭在吸收其他自贸区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多元化与一站式相结合、共性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创新规律,在“一站式”建设的基础上针对涉外商事案件特点打造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多元化解决一站式工作机制。具体而言,在涉外商事纠纷立案、审理过程中,引入并对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及法律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为当事人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路径和一站式平台服务,并在不同解纷通道之间实现畅通转换。

依托该自主搭建的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仲裁、调解、公证”一站式解决平台,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自贸区(南京片区)宁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自贸区(南京片区)蓝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专业涉外调解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开展涉外调解工作。制定《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规则》,规范调解流程,明确程序衔接。

从功能角度,自贸区法庭坚持服务片区发展,服务地方主导产业,依法支持南京片区打造“芯片之城”“基因之城”,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的纠纷诉调对接及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助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建设。从特点角度,自贸区法庭以一站式资源整合和明确法院功能定位为特点,充分诠释“一站式”内涵,以多元和集约为支撑,注重方式的多元和手段的多元,提供非诉讼和诉讼多元化解的菜单式服务以及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解纷手段,兼顾硬件一站式和软件一站式建设。提供集约化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通过线上和线下的同步发展,将仲裁、调解及诉讼解纷机构集中在同一地点,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解纷服务,构建信息畅通的网络平台,实现电子送达、路径预约、证据交换、互联网沟通、程序转换等流程,实现便利化、快捷化和低成本的效果。

从体系角度,注重载体建设、平台布局和机制衔接,体系化地构建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平台。从载体建设方面,自贸区法庭充分发挥自贸区专业审判机构的纠纷解决主导优势,协调统筹第三方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形成自贸区法庭、国际商事纠纷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多种纠纷解决机构的联动平台。从平台布局方面,自贸区法庭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展的原则,以满足国际商事争议主体的需求,实现示范效应、规模效应以及带动效应。其中,线上平台注重技术的运用,实现业务线上在线办理;线下平台则提倡“一站式服务”理念,将纠纷解决中心设置在地理位置优越的地区,在软硬件设施上进行提升,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纠纷解决体验。从机制衔接方面,自贸区法庭理顺衔接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内部消耗。

在进入和分流机制领域,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其次要提供评估服务,线上和线下同步开发评估系统;再次注重通过制度的设计,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纠纷路径。在转换机制领域,本着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的原则,对案件进行登记分流。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精髓是“共建共治共享”,它来源于人民群众长期以来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和智慧。

今后,自贸区法庭将从供给和需求角度,在明确法院为权利提供司法保护的能力及社会对司法保护需求程度的基础上,更多地关照司法供给的能力建设及其限度。同时通过运行机制之创新,辅之以技术进步之手段,进一步提升法院在涉外商事纠纷解决路径中的竞争力,以国际性、专业性、高效性和创新性为建构目标,对法院的解纷功能进行完善,在自贸区内形成多方主体参与、资源供给精细化、治理成果共享的局面,为把自贸区南京片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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