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来兴(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 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施纪法先生、施瑞康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施纪法先生于2021年8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公司副总经理施瑞康先生于2021年8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3.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施纪法先生、施瑞康先生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买入本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截至目前,施纪法先生、施瑞康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施纪法先生、施瑞康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施纪法先生、施瑞康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来兴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黄来兴先生于2021年8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162,7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8%)。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黄来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有关规定,黄来兴先生本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黄来兴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关于收到新产品开发通知的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的新产品开发通知书,公司将作为长城汽车的零部件开发和生产供应商,开发和生产风骏5/7及P06车型的ABS(制动防抱死控制单元)。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将立即开展后续工作,制定详细的开发计划等,以确保满足整车开发周期及产品质量。
后续订单的获得取决于项目开发进度情况,产品订单量取决于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预计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暂无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