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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希 望-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关联公司成都天府兴新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拓展养猪业务、进行生猪养殖投资,有利于该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该公司的业务壮大,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在生猪养殖优势区域的产能布局,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助力当地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王 佳 芬____________________蔡 曼 莉 ____________________陈 焕 春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二三年五月十一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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