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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3-19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2,790,167 股。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 本 减 少 2,790,167 元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3,976,920,559 元 减 少 为   由于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上述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书面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北省武安市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6 月 26 日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00   联系人:王新伟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传真号码:0310-5796999   邮政编码:056300   电子信箱:xxzg0778@163.com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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