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986,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案一致。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将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0 日至登记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